招聘110人44个岗位
为进一步强化贵安新区优质教育力量,提升中小学教学水平,推动教育高质量发展,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定,经研究,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贵安新区2025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简章》(以下简称《简章》)。
一、工作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的方法进行。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试教、体检、考核、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的程序进行。
招聘工作由贵安新区组织人事部、社会事业管理局统筹组织进行,成立贵安教师招聘办公室并负责指导监督做好招聘各环节具体工作。
二、招聘计划及岗位
本次共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110名(均为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详见《贵安新区2025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一览表》(以下简称:《岗位一览表》)(附件2)。
三、招聘范围及报考资格条件
(一)招聘对象
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且具有3年及以上相应学段学科教学工作经历的人员。
(二)报考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7年12月15日及以前出生)、38周岁及以下(1986年12月19日及以后出生);具有报考岗位中小学系列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特级教师,市级及以上骨干教师、名师、名班主任、学科带头人年龄可放宽至43周岁(1981年12月19日及以后出生)。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资格、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和心理条件,符合《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要求,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品行端正,无刑事犯罪记录和其他不得聘用的违法记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
4.招聘岗位同时要求学历和学位的,学位应与报考学历层次和专业相对应。
各岗位专业参照《专业目录》设置,专业要求为一级学科的,该一级学科所包含的二级学科均符合要求;专业要求为具体专业的,考生毕业证书所列专业名称应与岗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一致。考生毕业证书所列专业名称与岗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不一致且未列入《专业目录》,但所学专业与岗位所需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且符合用人单位岗位需求的,可选择相近专业报考(资格审核时须提供毕业证书、经院校或教务相关部门核准的专业课程成绩单,以及专业相近证明材料)。考生所学专业属于《专业目录》内的,不得按相近专业报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