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1人1个岗位
根据单位建设实际,金沙县人武部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编外聘用人员。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制定金沙县人武部2025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简章(以下简称《简章》)。
一、公开招聘的原则及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制定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劳动合同签订、备案的程序进行,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
二、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金沙县户籍(截至2025年12月5日户籍在贵州省金沙县)或身份证号前6位为“522424”的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主要从事民兵相关工作。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
3.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2007年12月5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及以下(1990年12月5日及以后出生)。
4.限退役军人、男性(因工作岗位性质需要)。
5.学历、资格等要求详见《岗位表》。
6.具有正常履行应聘岗位职责的能力。
7.具备拟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8.在军队单位工作满5年以上的符合条件人员笔试成绩加5分(有符合条件的,请将正式证明材料交县人武部政治工作科进行审核)。
9.获得县级党委政府或者团级表彰或者表扬的总分加1分,获得市级党委政府或者师级表彰或者表扬的总分加2分,获得省级党委政府或者军级及以上表彰或者表扬的总分加3分,以上可累计加分(有符合条件的,请将正式证明材料县人武部政治工作科进行审核)。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和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受处分期间或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司法机关立案调查未结案的人员。
3.曾被开除公职或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招录或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不符合招聘对象、报考条件或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
7.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8.曾在县人武部工作主动或被动辞退的人员。
三、信息发布、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发布招聘公告时间
招聘信息于2025年12月5日金沙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gzjinsha.gov.cn)上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5年12月15日至2025年12月16日(上午9∶00—12∶00 ,下午3∶00—5∶30),逾期不再办理报名手续。
2.报名地点:金沙县征兵服务站(地址:金沙县鼓场街道黎明社区第三网格7号)。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不设网上报名),不收取报名费。
4.报名所需资料
(1)《金沙县人武部2025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附件2)1份,考生自行在金沙县人民政府网下载填写打印(《报名表》只收打印表),并在“考生签名”处亲笔签名,贴上考生近期同底正面一寸免冠彩色照片6张。
(2)户口簿首页及本人信息页原件及复印件1份、有效《居民身份证》(含《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收复印件,原件用于审核。
(3)应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三)资格审查
1.报名资格审查由金沙县人武部政治工作科负责。
2.报考人员必须认真阅读《简章》中所规定的招聘条件和《岗位表》中的各项要求,确定自己符合招聘条件之后再进行填报。否则,错报、误报和瞒报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由他人代报的,如报名信息出现错误或与应聘人员在考试、体检等环节出示的证件不一致而影响考试及聘用的,由应聘人员承担责任。应聘人员恶意扰乱公开招聘工作秩序或者伪造学历学位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应聘资格的,取消其应聘资格并作严肃处理。资格审查贯穿整个公开招聘工作的始终,在公开招聘过程任一环节发现应聘人员资格条件不符合《简章》要求的,随时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或应聘资格。
3.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达不到3∶1比例的,该岗位招聘计划予以取消,取消的岗位在金沙县人民政府网上进行公示。
四、笔试
笔试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
(一)笔试内容为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相关知识,分值100分;笔试方式为闭卷考试。(特别提示: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也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二)笔试时间及地点:笔试时间另行通知,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三)《笔试准考证》发放时间:2025年12月18日(上午8∶30—11∶50)。
(四)《笔试准考证》发放地点:金沙县征兵服务站(地址:金沙县鼓场街道黎明社区第三网格7号),考生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居民临时身份证》)原件方可领取《笔试准考证》。
考生须同时持本人《笔试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若因不可抗力因素需调整笔试考试时间,则另行公告。
笔试成绩将在金沙县人民政府网上公布。笔试缺考、笔试成绩无效或笔试成绩未达到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环节。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由招聘领导小组确定。
五、面试
确定为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对象人员全面进入面试。主要考察政治意识、入职动机、岗位能力以及对从事工作的认知等方面内容。面试分值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考生面试结束后当场听取面试成绩,并在面试成绩确认单上签字确认。面试公告在金沙县人民政府网上发布。如因考生未及时查阅公布信息导致未能参加面试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面试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另行公告。
六、总成绩计算
1.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2.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考生总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笔试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若笔试成绩也相同的,通过复试面试的方式确定进入下一环节的对象。总成绩及进入体检考察环节等相关公告在金沙县人民政府网公布。如因考生未及时查阅公布信息导致未能进入体检环节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七、体检
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从参加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体检在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进行,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并提交体检结论。其他体检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
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相关标准执行,体检公告将在金沙县人民政府网上公布,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八、政治考察
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实施,由两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考察组。考察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认真查阅考生档案,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作出考察结论、提出聘用建议意见。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按照“凡进必审”的原则,贯彻党管人才原则,坚持政治标准和学术标准相统一,将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行等作为首要考察内容。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应聘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在考察中,考察对象提供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经审定有《简章》规定“以下人员不得报考”情形之一的,考察结论为不合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将按照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进行政治考察。
九、公示和合同签订
(一)公示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金沙县人民政府网上向社会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二)合同签订
公示期满无问题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按照用人单位规定签订劳动合同,被聘用人员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到单位报到,拒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间发放试用期工资(正式工资的80%)。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签订正式劳动合同;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者试用期间出现不能胜任岗位工作,或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的,取消聘用资格。
十、管理和待遇
聘用人员需严格遵守用人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用人单位的管理。
人员工资实行协议工资制度,由县人武部研究确定(略高于机关事业单位劳动合同制人员),建立与年度考核挂钩的工资晋升机制,年度考评为优秀,翌年工资增加2%,年度考评为称职,翌年工资增加1%,年度考评为基本称职,翌年工资不增加不减少,年度考评为不称职,翌年工资减少2%。并按照有关规定缴纳“五险一金”。
十一、组织保障
为确保招聘工作规范有序开展,成立金沙县人武部2025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聘实施方案和组织实施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十三、工作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招聘工作要主动接受相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工作人员和考生要严格遵守有关的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在招聘过程中,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的各项招聘信息都将在金沙县人民政府网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招聘相关公告,因考生未及时阅读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咨询电话:19815316668,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2:00、14:30-17:00。
监督电话:182127108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