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1人1个岗位
为有效盘活村集体资产资源,不断增强发展内生动力,带头发展优势产业、带领群众增收致富,有效激发乡村振兴活力,进一步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按照《黔东南州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选聘职业经理人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等相关文件要求,特制定本招聘方案。
一、工作原则及程序
选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制定选聘计划、发布选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考察、公示等程序进行,实行报考条件公开、选聘程序公开、选聘结果公开。成立镇远县青溪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职业经理人公开选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远县青溪镇党建办公室,具体实施选聘工作。
二、选聘岗位
镇远县青溪镇鸡鸣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职业经理人:1名。
三、报名条件
根据村集体资源、产业,结合本次公开选聘岗位职责要求,应聘人员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报考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思想政治素质好,法治观念和民主意识较强,为人正派,办事公道,廉洁自律,吃苦耐劳,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组织协调能力。
3.熟悉农村工作,热爱“三农”事业,乐于到农村发展和服务,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团队协作能力强,具有2年及以上经营管理、投融资、农文旅融合发展、农产品品牌营销、农业科研生产等领域工作经验的青溪籍报考者优先。
4.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不超过45周岁(截止2025年12月8日),有扎根乡村的决心和履行岗位的健康身体条件。
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截止2025年12月8日仍未取得毕业证的。
(2)违反法律法规,曾受过刑事处罚的。
(3)受党纪、政务处分和组织处理影响期限未满的。
(4)违反党规党纪和涉嫌违反法律法规,正在被审查调查(立案侦查)的。
(5)不符合选聘对象、报考条件、选聘岗位等所需资格条件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