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9人3个岗位
为进一步加强惠水县消防救援力量建设,有效提升应急救援和火灾防控能力,切实为惠水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惠水县消防救援大队现面向社会公开招录政府专职消防员9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计划
惠水县消防救援大队:9人
详情见附件1《惠水县消防救援大队政府专职消防员岗位及要求一览表》
二、招录程序
招录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考核、政治审查、体格检查和公示、签订协议、培训试用的程序进行。
三、工作岗位及职责
(一)执勤岗位。负责灭火救援等执勤任务,实行24小时在岗准军事化管理,具有适应全天候参与执勤训练的身体素质和良好的心理素质,吃苦耐劳,工作踏实,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团队合作精神。
(二)非执勤岗位。负责协助大队做好党建政工、战勤保障、宣传培训、社会指导、档案管理、文秘信息、业务受理、协助监督管理等工作,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吃苦耐劳,工作踏实,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团队合作精神。
四、招录基本条件
招录对象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志愿从事消防救援相关工作。
(四)报考人员需具备以上基本条件外,还需满足《惠水县消防救援大队政府专职消防员岗位及要求一览表》中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具体资格和条件。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解放军和武警部队退役士兵、消防救援队伍正常退出人员或有1年以上消防救援工作经历,具有相应岗位就业能力的人员。
(六)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或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等处分或在处分影响期内的。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