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25人5个岗位
根据《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抓党建促乡村振兴行动方案>等7个基层党建行动方案的通知》(黔委厅字〔2023〕19号)、《中共贵州省委组织部等五部门印发<关于推进城市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建设的意见(试行)>的通知》(黔组发〔2022〕17号)及《中共福泉市委办公室福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福泉市推进城市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建设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福委办字〔2022〕98号)要求,为进一步优化城市社区工作者队伍结构,增强社区“两委”班子战斗力,福泉市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为确保选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福泉市2025年公开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实施方案》(以下简称《选聘实施方案》)。
一、选聘原则和方法
公开选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面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实行选聘条件、面试程序、面试结果“三公开”制度。选聘工作按照编制选聘计划、发布选聘简章、组织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二、选聘计划及岗位
本次计划公开选聘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25名,为编制外合同制工作人员。具体选聘岗位及条件详见《福泉市2025年公开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岗位一览表》(附件1)。
三、选聘对象及报考资格条件
(一)选聘对象
2025年及以前毕业的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应届毕业生不含委培生、定向到具体单位工作的定向生)。
(二)报考资格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奉公,吃苦耐劳,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
3.具有一定的组织、管理、协调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能较好地掌握有关政策、法规,有一定的社区工作专业知识。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选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爱岗敬业,恪守职业道德,热心社区工作。
5.应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6.报名时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2007年12月1日及以前出生),40周岁以下(1984年12月1日及以后出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