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2人2个岗位
为深化工会改革,加快工会社会工作者队伍建设,切实加强基层工会组织工作力量,不断提升基层工会工作质量效益,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会社会工作者。根据中华全国总工会、民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加强工会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总工发(2016)37号)、《贵州省工会社会工作者管理办法(试行)》(黔工办字〔2025〕4号)、安顺市总工会、市民政局、市人社局《关于加强基层社会化工会工作者队伍建设的实施办法(试行)》(安工总字〔2018〕1号)文件精神,镇宁自治县总工会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会社会工作者。
一、招聘原则及录用程序
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录用程序为简章发布、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政审、公示、录用等程序。
二、招聘岗位及数量
招聘工会社会工作者2人。具体招聘岗位及要求详见附件《镇宁自治县总工会2025年公开招聘工会社会工作者需求一览表》。
三、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主义和社会主义制度,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三)热爱工会工作,热心为职工群众服务,爱岗敬业,事业心、责任感、服务意识强。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身体和心理素质及其他条件。
(五)一般应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和文字表达能力。
(六)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7年11月1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90年11月1日以后出生)。
(七)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详见附件《镇宁自治县总工会2025年公开招聘工会社会工作者需求一览表》。
(八)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2.被辞退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身份的工作人员;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的人员、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因违纪违规被开除或辞退解聘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