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7人6个岗位
为加强人才梯队建设,进一步提升我院医共体分院综合服务能力,结合实际工作需求,决定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7名,特拟定《清镇市中医医院医共体分院2025年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简章》。
一、招聘工作原则及程序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的方式进行。招聘工作按照拟定招聘计划、制定方案、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测试、体检、考察政审、公示及办理聘用手续的程序进行。
二、招聘计划及岗位
本次共计划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7名,具体岗位情况详见《清镇市中医医院医共体分院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

三、招聘对象及报考资格条件
(一)学历、专业、其他报考条件等符合招聘岗位要求,具有应聘岗位需要的相关专业知识和实际工作能力,资格条件详见《清镇市中医医院医共体分院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
(二)遵纪守法,政治素质过硬,爱岗敬业、热爱医疗卫生工作,有责任心,工作认真踏实,主动热情。
(三)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2007年12月3日及以前出生),35岁及以下(1989年12月3日及以后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或具有报考专业技术岗位相应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84年12月3日及以后出生)。
(四)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在公务员招考或各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聘(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4.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相关条件的。
5.不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身体条件的人员。
6.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或经政府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认定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人员。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