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1人1个岗位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帮助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彝良县人社局拟向社会公开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因身体状况、技能水平、家庭因素、失去土地等原因难以实现就业,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失业并认定为彝良县就业困难人员(有效状态)的下类人员:
(一)零就业家庭中的登记失业人员;
(二)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
(三)男年满50周岁和女年满40周岁以上的登记失业人员;
(四)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
(五)连续失业1年以上人员;
(六)离校1年内持续6个月以上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七)被征地农民。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与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查办且尚未查清楚的;
3.被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解聘的;
4.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1.招聘岗位:彝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工作服务员。
2.岗位要求:男女不限,有责任心,服从管理。
3.工作职责:从事劳动力就业、创业工作。
三、岗位要求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
(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自愿从事公益性岗位工作,服从组织安排、保守工作秘密,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
(三)就业创业辅助岗位,有责任心,服从管理。
(四)具备与招聘岗位相匹配的其他条件。
四、福利待遇
薪资待遇为1870元/人.月,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按有关规定执行。
五、用工期限
公益性岗位聘用期最长不超过三年。
六、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通过彝良县政府网站公开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求职人员通过现场报名,至报名时间要求为止。
(三)资格审核。招聘单位对求职人员资格进行审核。
(四)组织面试。招聘单位根据资格审核后的人员情况,对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组织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电话通知。
(五)公示。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
(六)聘用。公示无异议后,双方签订劳动合同。
七、报名
(一)报名时间:
2026年4月20日至5月4日(15天)。
(二)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报名地点:彝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彝良县行政中心四号楼三楼应急办)办理报名登记手续。
(三)报名所需材料:1.本人身份证、户口册原件、毕业证原件;
2.本人近期免冠2寸彩色电子证件照2张;
3.《就业创业证》;
4.其他个人材料(如:残疾证、荣誉证书、职业能力证书等)电子版。
联系电话:0870-512663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