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6人2个岗位
为满足本园托育部教育教学及后勤保障工作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及西双版纳州关于规范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聘用管理的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幼儿园实际,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人员6名。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公告。
一、招聘原则
按照德才兼备的选人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公开报名,统一考试,综合评定,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招聘婴幼儿教师5名,托育部厨师1名。招聘岗位、招聘资格条件等详见《2026年西双版纳州允景洪幼儿园公开招聘编外人员岗位信息表》(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见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3.热爱学前教育事业,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或身体条件;
4.服从工作安排,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5.无违法犯罪记录,无违反师德师风或行业规范的不良记录;
6.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或因违纪违规被解除劳动合同的人员;
3.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4.吸毒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不能报考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报名方式:采取网络邮箱报名,应聘人员将报名材料原件扫描后制作成PDF文档后以文件名“报考幼儿园+岗位+姓名”打包发送至招聘指定邮箱。
西双版纳州允景洪幼儿园邮箱:yjhyey@126.com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黄老师0691-2131115、15287467915)
(二)报名时间:2026年3月28日至4月3日。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西双版纳州允景洪幼儿园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发布招聘公告,公告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二)报名
报考人员要按要求如实填报有关信息。填报信息不全或错误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核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报考人员填报信息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取消考试资格;报考人员弄虚作假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的,取消考试资格。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2026年西双版纳州允景洪幼儿园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报名表》(附件2);
2.本人户口簿、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扫描件;
3.本人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26年毕业人员提供)、海外留学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PDF格式);
4.其他符合基本条件及基本资格的证明材料(PDF格式);
5.本人获得的各项荣誉证书原件及能展示自己工作能力的相关证明材料(PDF格式)。
(三)资格审查
幼儿园在收到报考人员报名材料后进行资格审查,并通过邮箱反馈资格审查结果。报名通过资格审查的,不得再改报其他岗位。报名期间,资格审查结果为“不合格”的报考人员,可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资格审查结果为“退回补充资料”的报考人员,应根据招聘要求及时补充完善相关资料。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资格的,取消其考试和聘用资格。
(四)面谈
招聘领导小组成立面谈考核组,对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开展面谈,面谈满分为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面谈成绩未达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不得参与后续的招聘环节,面谈成绩并列时,进行加试,以加试后的成绩确定排名先后。面谈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政治素质、沟通能力、社会实践、求职意愿等。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面谈成绩从高到低按1:3比例确定进入专业测评人员;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应聘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不设开考比例。进入专业测评人员会通过电话通知,因个人原因联系不上或应聘人员放弃的情形,在同一岗位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由高到低顺序递补1轮次。
(五)面试
成立面试组,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进行面试,面试方式为专业能力测试:
婴幼儿教师岗位:采取婴幼儿游戏设计+模拟授课+讲故事+婴幼儿照护实操方式进行测试。
托育部厨师岗位:采取面点制作+刀工展示+指定菜品制作方式进行测试。
专业能力测试的面试满分为100分,成绩一律按四舍五入原则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考核测评的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1:1进行面试的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在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以报考人员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考察人选。若成绩出现并列时,进行加试,以加试后的成绩确定排名先后。如报考人员放弃后续环节的,在划定的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在同一岗位报考人员中按照考核测评成绩从高到低递补。
(六)体检
安排报考人员到县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体检,体检程序、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托幼机构工作人员健康检查表》执行。有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按照面试分数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按规定进行复检,复检医院为指定医院,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由参检人员自行承担。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申请复检的,需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幼儿园在收到复检申请5日内组织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幼儿园派专人组织报考人员体检。
(七)考察
考察由幼儿园组织实施,按照《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规范》执行。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主要针对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
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招聘人员;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如有考察不合格或报考人员放弃考察的,在同一岗位面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排名依次进行递补。
(八)公示和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的报考人员,确定为拟招聘人员。拟招聘人员名单在幼儿园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影响聘用问题的人员,办理招聘手续。
对公示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六、招聘纪律
(一)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二)对违反招聘纪律的报考人员,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三)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与报考人员存在回避关系的,应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等有关规定实行岗位回避和履职回避。招聘工作人员违反招聘纪律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七、工资待遇
按照西双版纳州级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规定标准执行工资待遇。
八、未尽事宜另行公告
九、本公告由西双版纳州允景洪幼儿园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西双版纳州允景洪幼儿园0691-2131115、152874679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