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2人1个岗位
因工作需要,双江自治县投资促进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统一面试,择优招聘。
二、招聘岗位
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2名。
三、招聘条件
(一)符合报名条件的情况
1.城镇公益性岗位安置对象为在法定劳动年龄内,具有云南省户籍的登记失业人员(双江自治县户籍优先),经双江自治县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认定就业困难人员,具体包括七类(须满足其中一类条件):
(1)零就业家庭成员;
(2)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
(3)男年满50周岁和女年满40周岁以上的登记失业人员;
(4)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
(5)连续登记失业1年以上的长期失业人员;
(6)离校1年内持续6个月以上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7)被征地农民。
2.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4.服从管理、团结协作意识强,品行端正、吃苦耐劳、责任心强、遵纪守法,无不良嗜好。
5.熟悉计算机基本操作,熟悉office、Excel等办公软件,熟悉公文写作,具备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和一定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6.身体健康,有一定工作经验者或退伍军人优先。
(二)不符合报名条件的情况
1.因犯罪受刑事处罚的人员且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吸毒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均不得参加报名应聘;
4.已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期限满3年的人员及在岗人员不列入招聘范围;
5.合伙创办企业(包括企业法人、董事、监事、股东等)以及注册个体工商营业执照的;
6.其他不符合招聘条件的情形。
四、工资待遇
招聘的公益性岗位人员需与双江自治县投资促进局签订合同,合同实行一年一签,合同期不超过三年。合同期内,工资待遇按公益性岗位补贴标准执行,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五险一金),作息时间按机关事业单位规定执行,食宿自理。
五、报名相关要求
(一)报名时间:2026年7月1日至7月15日,工作日(08:30—12:00,14:30—18:00);
(二)报名地点:双江自治县投资促进局(县行政服务中心3035室);
(三)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报名时提供《就业创业证》、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证明材料和《公益性岗位报名登记表》,现场初审后符合公益性岗位安置条件的人员再提交上述材料复印件1份。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取消聘用资格。
(四)资格审查:主要对应聘人员提交的相关资料进行审核。(注:申请人可在“就业彩云南”微信公众号上提交“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申请,也可到县政务服务中心16号就业窗口办理,待审核通过后再报名应聘。)
(五)面试:按照报名、资格审核情况进行综合考察,确定面试人员。面试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体检费用个人自理。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公示对象。
(七)公示及聘用:确定公示人选进行为期5天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最终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并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3年。
六、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用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通过后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进行就业登记和劳动用工备案。
联系人及电话:朱晓睿0883—76244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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