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5人4个岗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及省、市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决策部署,进一步优化我县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满足县域内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医疗卫生健康需求。县直医疗卫生机构面向乡镇卫生院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范围
永德县县域内各乡镇卫生院在职在编且符合选聘岗位资格条件的工作人员。
二、选聘岗位、名额及要求
选 聘 单 位 |
岗位 名 称 |
选聘 人 数 |
岗位要求 |
永德县人民医院 |
临床医学岗 |
2人 |
取得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学位,临床医学专业,具有主治医师及以上职称,卫生院服务满5年及以上,涉及订单定向医学生的应满足服务满6年的协议要求。 |
永德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医生岗 |
1人 |
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临床医学专业,具有主治医师及以上职称,45周岁及以下,卫生院服务满5年及以上,涉及订单定向医学生的应满足服务满6年的协议要求。 |
护士岗 |
1人 |
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护理专业,具有副主任护师及以上职称,45周岁及以下,卫生院服务满5年及以上,涉及订单定向医学生的应满足服务满6年的协议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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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德县妇幼 保健院 |
医生岗 |
1人 |
取得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临床医学专业,具有医师及以上职称,执业范围为妇产科,卫生院服务满5年及以上,涉及订单定向医学生的应满足服务满6年的协议要求。 |
三、基本要求
(一)忠诚拥护“两个确立”,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宪法、法律和法规,拥护党的全面领导,政治立场坚定。
(三)自觉贯彻党和国家的卫生健康工作方针政策,忠诚于党和人民的卫生事业,爱岗敬业,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四)具备调配岗位相对应的专业技术职称等要求。
(五)近三年来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以上等次。
(六)原单位知晓并同意参加本次公开考试调配。
四、不符合选聘的情形
(一)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二)受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未满的。
(三)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为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的。
(四)工人身份聘任在专业技术岗位或管理岗位,拟以干部身份调配的。
(五)“三龄两历一身份”等信息存在问题,未经组织人事部门认定或干部人事档案重要材料不全的。
(六)与选聘单位构成回避关系岗位的人员。
(七)其他不宜调配的情形。
五、选聘工作程序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
1.本次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报名地点:永德县医共体总医院人力资源部,即永德县人民医院新院区门诊三楼人事科
报名时间:2026年5月14日至5月22日。工作日每天08:00-12:00,14:30-17:30。
2.报名提交材料:《永德县卫生健康系统公开选聘专业人才报名登记表》原件一份(贴近期免冠照片)、《单位证明》原件一份,工作安排文件、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执业证复印件1份,订单定向医学生还需提供协议。
(二)资格审查
公开选聘工作组工作人员严格对照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对考生提交的相关材料进行审查,审查合格者方可进入专业技能考试程序。资格审查情况由工作人员于2026年5月25日17:30前以电话或短信的方式告知,请报名人员务必保持电话畅通,如手机联系不上,由此导致错过考试时间的,全部后果均由本人自行承担。
(三)考试方式
本次考试采取笔试加面试的方式进行,选聘人数与报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比例须达到1:3及以上方可开考,未达到1:3比例的岗位取消开考。笔试、面试场所配备录音录像设备,全程记录笔试、面试过程,录音录像及选聘相关资料必须完整留存。笔试、面试分别采用百分制的方式实行量化计分。综合成绩计算方法为: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综合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四舍五入后保留至小数点后2位。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则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优先确定。
(1)笔试。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为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50%,笔试成绩当天公布,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照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如出现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相同,首位及中位并列时按计划引进招聘人数比例进入面试环节,末位并列时末位应聘人员全部进入面试环节。
(2)面试。面试按照面试试卷评分标准进行评分,面试时间20分钟,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50%。面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的不得参与后续的招聘环节。面试成绩现场公布,因主动放弃面试资格出现名额空缺的,按该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四)考试时间及考试地点
1.笔试
时间:2026年5月27日09:00
地点:永德县人民医院新院区报告厅(具体考场以工作人员通知为准)
2.面试
时间:2026年5月27日14:30
地点:永德县人民医院新院区门诊三楼小会议室(具体考场以工作人员通知为准)
3.公布成绩
考试成绩当天计分核实后公布。
(五)资格复审。拟聘用人员确定后,由永德县医共体总医院人力资源部电话通知,按规定时间到招聘现场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复审时应提交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执业证、协议等原件。经复审,条件和材料不实的取消聘用资格。因资格复审不合格出现空缺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六)体检。资格复审合格人员,按《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规范>的通知》(云人社发〔2023〕12号)及相关规定执行,确认是否符合拟聘所需的身体条件,费用自理。体检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七)考察。体检合格的,由用人单位按照《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规范的通知》(云人社发〔2023〕13号)有关规定组织进行考察。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具体考察方案另行制定。
(八)公示。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永德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永德县卫生健康局七彩云端网站、永德县人民医院微信公众号、永德县妇幼保健院微信公众号、永德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为保护考生权益,反映问题时须实名反映,否则不予受理。
(九)聘用。经公示无异议,按程序报永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后,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六、有关要求
(一)公开考试调配人员录用后,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合同,与新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最低服务年限以12个月为一年计,最低服务年限内不得参与公开调配、不得调离或辞职,主动调离或辞职、参与公开调配的,按每月偿还违约金1万元一次性支付违约金。
(二)报考人员、工作人员和招聘单位须自觉遵守回避规定、遵守考试纪律、保守工作秘密,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的监督,如有违反,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进行处理。
(三)参加此次公开选聘的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工作纪律,自觉抵制不正之风,公平公正抓好引进招聘工作,对违反纪律的工作人员,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四)参加应聘人员要实事求是,如实反映自身情况,自觉遵守引进招聘纪律,对违反引进招聘纪律、参与考试作弊、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在选聘过程中及聘用后发现不符合条件的人员,一经查实,随时中止或取消其报考资格和聘用资格,情节严重者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五)招聘中如遇其他未尽事宜,由公开选聘工作领导小组依法依规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
永德县医共体总医院人力资源部,0883-5212337;
永德县卫生健康局,0883-5216658
监督电话:
永德县人社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与人事调配股,0883-5220909;
永德县纪委县监委派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纪检组,0883-52114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