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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春县消防救援局关于招聘乡镇政府专职消防员的公告

绿春县消防救援局关于招聘乡镇政府专职消防员的公告

招聘5人1个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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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
2026/9/22 -2026/9/24

为进一步充实我县乡镇消防救援力量,全面优化专职消防员队伍结构,提升消防安全、灭火和应急救援能力水平,扎实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绿春县消防救援局面向社会招聘乡镇政府专职消防员的公告政府专职消防员。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选拔岗位

本次共公开选拔乡镇政府专职消防员5名,仅限男性。

(一)岗位职责

本次选拔人员入职后,消防救援主要工作内容如下:

承担辖区日常火灾预防、消防安全巡查、初起火灾扑救、各类灾害事故综合应急救援、消防安全宣传教育、隐患排查整治及上级交办的其他消防工作任务。

(二)选拔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爱岗敬业,自愿投身基层消防救援工作。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心理素质好,无盲视、无残疾、无纹身,无传染病史、无吸毒史、无违法违纪、涉黑涉恶等犯罪记录;

3.责任心强,接受能力强,能独立思考,善于总结工作经验。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42周岁以下的男性;

5.退伍士兵及持有B2及以上驾驶证等特殊技能人员年龄可适当放宽至45岁以下;

6.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7.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以下人员:

(1)现为绿春县乡镇政府临聘人员的;

(2)退役军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消防员;

(3)持有B2以上驾驶证;

(4)有灭火救援及抢险救援或其他相关技能鉴定证书的;

8.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招聘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其影响期或处分期限未满的;

(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五年内因违纪被所在单位取消录用(招聘)资格、开除、辞退、解除聘用合同的人员;

(5)五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招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人员;

(6)吸毒人员、涉黑涉恶人员;

(7)其他按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报名条件的。


二、选拔程序

(一)个人报名

本次选拔按照个人报名、资格核查、体能测试、体格检查、岗前集训、择优录用的程序开展。

1.报名时间:2026年9月22日至9月24日。

2.报名方式:报名邮箱824674062@qq.com。进行报名登记,将报名登记内容发至报名邮箱。

3.报名登记内容:本人姓名、性别、年龄、户籍、现工作单位及年限、联系方式、意向报考乡镇及个人特长(驾驶证、退伍经历、技能证书等),报名人员须确保信息真实有效,联系方式畅通。

(二)体能测试及体格检查

对符合报名资格人员进行电话通知到绿春县消防救援局进行体能测试及面试。

体能测试:按照《红河州消防救援队伍2026年度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体能测试、岗位适应性测试项目及标准》执行。

体格检查:在指定医院进行,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不合格不予聘用。


三、薪酬待遇及聘用管理

单位薪酬待遇为月薪4000元,每月伙食补助300元,(含五险)。

乡镇政府专职消防员为24小时执勤值班制度,准军事化管理。月休8天,按月安排休息,按规定享受带薪休假。工作满规定年限、愿意长期留队的,可择优参加专业技能培训。提供工作期间住宿、被装。


四、注意事项

(一)此次选拔由绿春县消防救援局组织,选拔录用后,与县消防救援局签订劳动合同,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内不得擅自离职。并享有最终解释权,其他未尽事宜请与招录单位进行咨询。

(二)选拔录用后在绿春县消防救援局组织不少于30天的岗前集训,后组织考核,对集训期间违规违纪、不服从管理、考核不合格人员,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三)人员须服从岗位调剂,县消防救援局可根据报名情况、岗位需求,对报考人员在报名乡镇范围内进行调剂;不服从调剂者,取消应聘资格。

(四)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公告相关规定,因违反相关规定或个人原因造成报考失误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五)本公告未尽事宜,由绿春县消防救援局负责解释。

(六)联系方式:0873-4223119

咨询时间:08.30-11.3014.0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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