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应聘人员须具备以下条件
1.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具备良好的个人品质及道德修养,无任何不良记录。
2.在校成绩优秀,热爱银行事业,能吃苦耐劳,勇于承担工作压力。
3.本科生需为25周岁及以下(出生于2001年1月1日之后);硕士研究生需为30周岁及以下(出生于1996年1月1日之后);博士研究生需为35周岁及以下(出生于1991年1月1日之后)。
4.形象气质佳,品行端正,有较强责任心与服务意识。
5.综合素质好,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沟通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具有创新意识和独立解决问题的能力。
6.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
7.符合我行关于亲属回避的规定。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吸毒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3.在高等教育阶段因违纪受到留校察看及以上纪律处分的人员。
4.出现银行贷记卡恶意逾期、大额异常个人贷款及恶意拖欠等不良记录的人员。
5.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人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