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州国资委的安排部署及《红河州州属国有企业招聘人员管理办法》文件精神,红河航空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作为州属国有企业,应承担应有的社会责任与使命担当,现面向随军家属开展就业安置,公开招聘公司旗下子公司红河航产建设有限公司出纳岗1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简介
集团公司是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出资的国有独资企业,旗下红河航产建设有限公司专注于机场配套工程、基础设施建设等业务。本次招聘旨在承担国有企业应有社会责任与使命担当,开展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助力企业发展。
二、招聘原则和方式
(一)招聘原则
遵循“德才兼备、公平公正、竞争择优、全面考察”的原则,坚持公开透明、规范有序的招聘流程。
(二)招聘方式
公司聘请第三方人力资源中介公司全过程负责本次招聘,负责招聘信息发布、报名受理、简历筛选(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背景调查)、体检等工作。招聘信息将在红河州人才网(https://www.hhzrc.cn)发布。
三、报名基本条件
(一)基本要求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诚实守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无任何不良记录。
具有应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知识、工作经验及资质要求。
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和良好心理素质。
符合岗位规定的年龄要求。
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不得报考情形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曾被开除公职的。
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的。
在以往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为有考试作弊行为的。
法律法规规定及其他不宜聘用的。
四、招聘岗位及要求
本次计划招聘1人,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附件1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6年8月25日至2026年8月31日16:00截止,(仅工作日受理,工作日时段8:30-11:30、14:00-17:00,周末及节假日除外)。
2.报名方式:实行现场报名。
3.报名地址:蒙自市凤麟街84号
4.报名材料:需提供《应聘人员报名表》、身份证(正反面)、个人简历、毕业证、相关职称或职业(执业)资格证书、提交随军家属身份佐证材料;
5.注意事项:
(1)材料需真实、准确、完整,弄虚作假者取消应聘或录用资格;
(2)逾期报名者,报名无效,责任由应聘者自行承担;
(二)资格审核
报名截止后,根据岗位资格条件对报名材料进行初审。审核合格人员确定为进入笔试人员。
(三)笔试
考试内容:闭卷考试,考察公共基础知识+岗位专业知识。
命题与组织:由第三方机构统一命题、组织及评分,不指定辅导用书,未委托任何机构开展考前培训。
时间与地点:以准考证通知为准(准考证至报名地点领取)。
笔试要求:需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准考证,笔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面试。
结果公示: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在红河州人才网(https://www.hhzrc.cn)公示。
面试比例:按岗位招聘人数2:1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面试人员;末位成绩并列者同时进入面试;若比例低于2:1,笔试合格者全部进入面试。
(四)面试
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业务素质、工作能力及岗位匹配度,由第三方机构统一命题、组织。
时间与地点:以短信通知为准。
面试要求:需携带身份证原件及面试短信通知,通过抽签确定面试顺序;面试开始后当众拆封试题并签字,考生不得提及个人及亲属基本信息,禁止带出试题。
结果与成绩计算:
1.面试合格线为60分,未达线者不予聘用;
2.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3.面试结束后,综合成绩及体检人员名单在红河人才网进行公示,进入体检人员将获通知,未进入者不再另行通知。
放弃处理:面试现场主动放弃者,按实有人数面试,不再递补。
(五)考察和体检
考察(背景调查):由第三方人力资源中介公司开展,核实拟聘人员学历、金融风险、商业利益冲突、法院诉讼记录及其他不良记录等情况,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并告知理由。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费用由个人承担;体检合格者进入公示程序。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导致岗位空缺的,按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六)公示和录用
公示:根据考察及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在报名网站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录用:公示无异议者,需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个人征信报告,由子公司办理聘用手续,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保。试用期按《劳动合同法》规定设定,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成为合同制员工,不合格者撤销聘用、解除合同或延长试用期。
六、其他注意事项
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过程,发现不符合条件者立即取消资格。
招聘各环节通知及信息以用人单位通知为准,因个人未及时关注导致错过环节的,视为放弃应聘。
考生违反考试纪律、泄露信息或未按规定回避的,取消应聘或录用资格;考官及工作人员违规的,按规定处理。
七、咨询与投诉方式
(一)咨询电话
李老师0873-3793355
(二)监督投诉电话
红河航空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0873-305476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