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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州检察机关2026年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公告
大理州检察机关2026年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公告
事业单位招考

招聘15人13个岗位

报名时间
2026/8/1 09:00-2026/8/5 18:00



根据工作需要,大理州人民检察院委托中测高科(北京)人才测评中心有限公司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1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共计划招聘聘用制书记员15名。具体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详见《大理州检察机关2026年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具备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年龄等具体条件(详见附件1);

4.掌握岗位必需的速记等业务技能;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被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辞退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有其他不适宜担任聘用制书记员情形的。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指定的招聘网站(https://yn.easyzp.com/)进行报名。

2.网上报名时间:2026年8月1日9:00至8月5日18:00。

3.线上资格初审:2026年8月1日9:00至8月6日18:00。

(二)资格初审

考生可在报名系统查看自身审核情况,符合参加笔试资格的人员名单将以公告的形式在大理州人民检察院官网、大理州人社局官网和“中测高科昆明”微信公众号进行公告;已报名但未在公告名单中的人员,即未通过资格审查,不再另行通知。

(三)资格复审和考试

1.笔试。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满分100分,内容包括综合知识、法律基础知识、时事政治等。

2.资格复审。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岗位人数与进入岗位技能测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员,人员名单在大理州人民检察院官网、大理州人社局官网和“中测高科昆明”微信公众号进行公告。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或因人员自愿放弃而导致未达到岗位技能测试比例的,按笔试分数从高到低顺序进行递补,递补1批次后仍未达到比例的不再递补,按照实际合格人数开展岗位技能测试。

资格复审采用线下递交原始资料的方式进行,原始资料包括: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准考证原件。根据岗位要求,可能需提供其他证明材料,以资格复审公告为准。

3.岗位技能测试。岗位技能测试满分100分,采用上机看打和听打的方式进行。岗位技能测试成绩计算方式为:(看打成绩〔100分〕+听打成绩〔100分〕)×50%

4.面试。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70分。岗位技能测试结束后,按笔试和岗位技能测试成绩之和(笔试成绩+岗位技能测试成绩),按照岗位招聘计划人数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含末位并列人员)。进入面试人员自愿放弃面试的,空缺的名额按笔试和岗位技能测试成绩之和(笔试成绩+岗位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如出现该岗位无人递补或人数不足上述比例的,可进行差额或等额面试。

5.综合成绩计算。报考人员的综合成绩按百分制计算:综合成绩=笔试成绩×30%+岗位技能测试成绩×30%+面试成绩×40%,各类成绩折算如出现小数,按照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计算。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情况,依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排名先后,如再出现相同成绩,依照岗位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排名先后。根据报考人员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聘岗位人数和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的人选。

招聘考试其他环节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和考察

1.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首次体检不合格的可以申请一次复检,以复检结果为最终结论。

如报考人员自愿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按综合成绩岗位排名依次递补。体检和复检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

2.考察。重点对考察对象的政治素养、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情况进行考察。同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如报考人员自愿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按综合成绩岗位排名依次递补。

(五)公示和聘用

1.公示。根据岗位需要,综合考虑考试、体检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选,在大理州人民检察院官网、大理州人社局官网及“中测高科昆明”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

2.聘用。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对反映有影响录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签订劳动合同;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需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为保护个人权益,反映问题时须实名反映。聘用通知下发后,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持相关材料报到。逾期不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3.递补。根据考试综合成绩排名,按照招聘岗位将进入面试未被聘用且面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确定为该岗位的递补候选人,如本岗位出现空缺时,从当次招聘到下次招聘前,可从递补候选人中按考试综合成绩排名顺序递补,经体检、考察、公示等程序后聘用

(六)有关待遇

聘用制书记员的待遇和保障按照《云南省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经费保障办法(试行)》执行,详情可咨询各招聘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3个月。

(七)注意事项

1.考生进入考点时,应保持安全间距有序排队,并出示本人身份证、准考证。

2.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考试辅导培训。

3.在招聘过程中对申报材料信息填报不真实或出现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取消资格;在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时,均可取消招聘资格。发现有以上情形,如已签订劳动合同的,按相关法律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以上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4.拟聘用人员如有未解除劳动关系情形的,须在规定时间前,提供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无法提供的,取消聘用。

5.招考工作期间,报考人员应及时关注招聘信息,保持联络电话畅通,因个人未关注相关招聘信息或因通讯不畅导致的相关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6.大理州人民检察院官网、大理州人社局官网、“中测高科昆明”微信公众号为此次招聘考试信息发布渠道,请考生留意相关通知。

7.本公告如有变动,以发布的后续公告为准。

8.本公告由中测高科(北京)人才测评中心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报名系统技术支持电话:中测高科(北京)人才测评中心有限公司:400-8251513

请于工作时间内拨打(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节假日除外)

大理州人民检察院:0872-2316963

监督电话:0872-2316951(大理州人民检察院)

0871-65194484(中测高科昆明)



职位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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