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1人1个岗位
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城镇公益性岗位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云人社通〔2024〕25号)、《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云财规〔2024〕16号)、《陇川县城镇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陇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拟面向社会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岗位
(一)招聘人数:1名。
(二)招聘岗位:综合文秘(到期更换)。
二、公开招聘条件
(一)具有陇川县户籍、全日制普通招生计划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二)符合享受城镇公益性岗位补贴人员范围为以下就业困难人员: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男年满50周岁和女年满40周岁以上的大龄失业人员;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连续失业1年以上人员;离校1年内持续6个月以上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
以上条件满足任意1项即可。所有条件均需经过云南省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平台)申请登记认定,无相关认证内容的不进入后续招聘环节。
(三)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爱岗敬业,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服从安排。
(四)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良好的职业素养,熟悉计算机操作,有一定的文字写作能力及沟通协调能力,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能够按照合同认真履职。
(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受到刑事处罚的;被开除公职的;在公益性岗位服务期满3年以上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
三、聘用期限及待遇
(一)聘用期限:3年。
(二)聘用期间待遇:按照陇川县公益性岗位相关规定执行,工资待遇3000元/月(其中:聘用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工资待遇3000元/月),聘用单位依法为聘用人员缴纳社会保险,个人承担部分由聘用单位直接从聘用人员工资中代为扣缴。聘用人员参照机关公务员享受国家规定的各种假期。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应聘人员持相关资料到陇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报名。联系人:熊女士,联系电话:15368652085。报名时间:2026年6月2日—6月19日。报名材料:①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居民户口簿、就业创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及相关符合报名条件的证明材料;②《陇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报名表》1份。
2.资格审查。陇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对应聘人员的报名信息进行审核。
(二)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逻辑思维、语言表达、应急应变能力等。
(三)公示
对确定拟聘人员进行五个工作日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签订聘用合同。
五、聘用期间的管理和考核
每年对聘用人员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续聘、解聘的重要依据。凡合同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一律不予续订劳动合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