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206人123个岗位
为切实缓解我市优秀卫生专业技术人才总量不足的状况,在全市统一公开招聘的基础上,进一步拓宽选聘渠道,根据《昭通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意见(试行)》(昭人社发〔2015〕3号)和《昭通市2026年事业单位公开引进优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工作细则》(昭人社通〔2025〕28号)等有关文件要求,现将昭通市卫生健康系统2026年公开引进优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引进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
(二)坚持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学以致用、专业对口;
(三)坚持信息公开、过程公开和结果公开,并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监督。
二、引进岗位和数量
昭通市卫生健康系统2026年公开引进优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工作采用校园招聘的方式进行,计划引进人才206名。详见《昭通市卫生健康系统2026年公开引进优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岗位设置表》(附件1)。
三、引进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艰苦创业、团结协作、诚实守信和为医疗事业奉献的精神,服从组织安排;
3.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要求和履职资格条件;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6.普通招生计划2026年毕业的本科毕业生和普通招生计划近5年(2022年至2026年)毕业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7.年龄在18周岁以上,38周岁以下(1987年8月至2008年8月期间出生);
8.国(境)外毕业生还须提供教育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二)公开引进优秀紧缺专业人才除需具备第(一)条的基本条件外,还需具备下列条件:
1.昭通市第一人民医院、昭通市中医医院、云南省滇东北中心医院须具备普通招生计划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国(境)外学历须为《昭通市2026年事业单位公开引进优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高校名单(一)》(附件2)所列高校。
2.县(市、区)直医疗卫生单位、昭通市精神卫生中心、昭通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昭通市2026年事业单位公开引进优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高校名单(二)》(附件3)所列“双一流”建设高校普通招生计划(以高考录取时为准)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精神医学(限昭通市精神卫生中心)、临床医学、口腔医学、麻醉学、预防医学、儿科学可以放宽到《昭通市2026年事业单位公开引进优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高校名单(三)》(附件4)所列高校普通招生计划(以高考录取时为准)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
(2)普通招生计划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国(境)外学历须为《昭通市2026年事业单位公开引进优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高校名单(一)》(附件2)所列高校。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已签订定向服务协议或服务期内的定向硕士研究生;
3.截止报名时已经录(聘)用为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的;
4.引进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回避情形的人员;
5.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6.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吸毒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以往事业单位录用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况的人员。
四、报名方式、时间、地点及要求
(一)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二)报名时间和地点:详见《昭通市卫生健康系统2026年公开引进优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报名时间及地点》(附件5)。
(三)报名所需材料: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毕业证、学位证、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近期一寸免冠照2张、报名登记表(附件6)一份、诚信承诺书(附件7,需签字按手印)一份。
(四)每位考生报名时,根据所学专业和岗位条件,只能选择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报名,岗位一经确定,一律不得更改。同时报考两个及以上单位的人员,一律取消报名资格。考生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为准。研究生岗位可放宽到相近专业,岗位是否放宽专业要求及专业是否符合岗位要求,由用人单位结合本单位职能确定,考生报名时须如实填写所学专业名称并提供相关证书及证明材料。
(五)此次引进不收取报名费。
五、资格审查
引进单位负责审核报名人员资格条件。资格审查贯穿引进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条件的报名考生,直接取消其应聘资格。
六、考核、考察、聘用
(一)考核
本次引进博士岗位以直接面谈方式考核,硕士及以下岗位采用面谈+面试的方式考核。
1.面谈
对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由引进单位组织面谈,面谈时间为报名结束后的当日或次日,面谈具体时间及地点由引进单位电话通知。面谈满分为100分,最低控制分数线为70分,低于70分者不得进入后续引进环节。硕士及以下岗位根据面谈结果按照不超过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若通过资格审查人员低于1:5的岗位,不再组织面谈,所有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进入面试环节。
2.面试
面试重点对考生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应变能力、综合素质进行全面考核。
(1)面试时间和地点:面试通告另行发布,面试时间和地点由引进单位电话通知符合条件的考生。
(2)面试满分为100分,最低控制分数为70分,面试分数低于70分者,不得进入后续引进环节。面试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如考生成绩出现并列且需要淘汰时,成绩并列者用另一套备用试题加试面试。
(3)面试成绩公布后,自愿放弃进入后续环节的考生,必须提前告知引进单位,并提交书面放弃申请,该岗位由引进单位按面试成绩在最低控制分数线上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情况引进单位须向主管部门书面报告。
(二)组织考察
博士岗位根据面谈成绩,硕士及以下岗位根据面试成绩,从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引进岗位1:1比例从高到低确定考察对象。由引进单位派出考察组,对考察对象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学习、遵纪守法、社会信用、是否为在职在编党政机关或事业单位人员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考察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等次,考察结果书面向引进单位主管部门报告。考察合格者作为本次引进意向性录(聘)用人选。考察不合格或者书面提交放弃聘用申请的,在最低控制分数线上按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后按程序进行考察、公示及体检。
(三)考察结果公示
确定拟录(聘)人员,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并将拟录(聘)人员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学校、所学专业、面试成绩、拟聘单位、拟聘岗位等相关信息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中反映的问题经核实不符合引进条件或者书面提交放弃聘用申请的,招聘岗位取消,不再进行递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将拟录(聘)人员名单报昭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本次引进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考生,2026年内不得再参加昭通市内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
(四)体检
考察结果公示无异议后将拟聘用人员名单报昭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后由昭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进行,有行业体检标准的还需按行业体检标准执行。体检中根据体检项目的特点,区别不同情况进行检查和复检,对部分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项目,安排当日当场复查后,不再进行复检。体检须开展吸毒排查检查,确定为吸毒人员的不予聘用。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五)办理聘用手续
体检合格人员由昭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拟录(聘)用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因在报名阶段尚未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等岗位要求相关证件的,须在2026年8月31日前提供毕业证和学位证等岗位要求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证件资料的取消聘用资格。
引进单位主管部门自昭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发聘用通知文件之日起3日内通知聘用人员到引进单位报到,30日内无故不到引进单位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签订聘用合同后,已聘用人员必须在其聘用岗位服务5年以上,方可调动或参加其他任何形式的公开招聘及选调考试,否则用人单位不予办理相关手续。
新聘用人员实行1年试用期,期满经考核合格,按规定程序办理转正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
七、组织纪律
(一)在事业单位公开引进过程中,严格执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引进单位负责人和负责引进工作的人员在办理引进事项时,涉及与报考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引进公正的,本人应主动申请回避。
(二)此次引进程序中涉及到的面试,按照昭通市的有关考务、考纪严格规范组织。做到精心组织,避免工作失误,对工作责任心不强,造成失误甚至弄虚作假的,将根据具体情况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并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整个公开引进工作,在昭通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出报名、考核、体检及其他事宜通知时限内,不按时到场办理手续者即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四)整个公开引进工作坚持“信息公开、过程公开和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公开引进过程中如有弄虚作假、失密泄密、徇私舞弊等行为,将按有关规定追究有关领导和当事人责任;对不符合公开引进条件,提供虚假材料、弄虚作假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并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八、其他事项
(一)本通告由昭通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二)整个人才引进工作,由昭通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牵头组织实施,昭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业务指导。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