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城镇公益性岗位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云人社通〔2024〕25号)、《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云财规〔2024〕16号)、《陇川县城镇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共青团陇川县委拟面向社会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岗位
(一)招聘人数:1名
(二)招聘岗位:文职辅助
二、公开招聘条件
(一)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连续失业1年以上人员、离校1年内持续6个月以上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以上条件满足任意1项即可,所有条件均需经过云南省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平台)申请登记认定;
(二)身体健康,年龄45周岁以下,男女不限,全日制普通招生计划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三)责任心强,有良好的职业素养,能熟练使用各类办公软件,具有一定的文字写作和沟通协调能力;
(四)有良好的道德品行,遵纪守法,无违法乱纪行为;
(五)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劳动教养的,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严重失信人员的,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党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三、聘用期限及待遇
(一)聘用期限三年。
(二)聘用期间待遇: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工资待遇按1970元/月发放,试用期合格继续聘用,不合格终止聘用手续;试用期满后按城镇公益性岗位工资1970元/月、单位补贴1030元/月,合计3000元/月(含个人缴纳部分保险)发放,工作满1年后,根据工作表现适当提高单位工资补贴。聘用人员参照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各种假期及有关福利待遇。聘用单位依法为聘用人员缴纳社会保险,个人承担部分由聘用单位直接从聘用人员工资中代为扣缴。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和地点
1.报名时间:2026年10月28日至2026年11月18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周六、周日,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共青团陇川县委二楼综合办公室(陇川县章凤镇卫国北路38号)。
联系人:陈桂英
联系电话:0692-3024048
18988233777
(二)报名所需材料
报名时请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就业创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对应聘人员的报名信息进行核实,审核是否符合报名的资格条件。注:材料必须真实可靠,如有弄虚作假,取消聘用资格。
(三)聘用
由聘用单位对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进行综合考评后确定拟聘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签订聘用合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