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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市公安局沾益分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曲靖市公安局沾益分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招聘36人13个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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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
2026/10/21 08:30-2026/10/30 17:30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云南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和《云南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办法》等有关规定,曲靖市公安局沾益分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说明

招聘岗位为协助民警开展执法执勤和其他勤务活动的警务辅助人员,警务辅助人员不具有人民警察和公务员身份,不纳入编制管理,不行使人民警察职权。


二、用工方式

招聘的警务辅助人员与曲靖市公安局沾益分局签订劳动合同,依法约定双方权利义务、明确试用期、合同期限、解除合同的情形等事项。


三、招聘人数及岗位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36名,招聘岗位及人数详见《曲靖市公安局沾益分局2026年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岗位设置表》(附件,以下简称“岗位设置表”)。


四、招聘条件

(一)应聘警务辅助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6年10月);

3.招聘岗位具体学历、专业和要求具备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设置表》。

4.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5道德品行良好,遵纪守法;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

7.纪律观念强,服从岗位分配和工作安排,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精神,自觉保守工作秘密;

8.未就业或者在曲靖市公安局沾益分局正式聘用前与原用人单位已解除劳动关系。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招聘为警务辅助人员: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2.受过司法拘留、行政拘留的;

3.因卖淫、嫖娼、赌博、吸毒等受过治安管理处罚的;

4.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因严重违纪违规被辞退或者解聘的;

5.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7.截至本次报名结束之日,从警务辅助人员岗位离职后不满6个月的;曾从事过警务辅助工作,因违纪违法被解除聘用的;

8.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不得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以下人员:

1.烈士、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和警务辅助人员的配偶、子女;

2.退役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救援人员;

3.见义勇为人员或英雄模范;

4.国家和本省规定的其他优先聘用情形。


五、招聘程序

警务辅助人员招聘按照发布公告、自愿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能测评、体检、考察、公示等程序实施,并接受社会监督。

(一)报名方式、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聘采取本人现场报名方式,不接受电话、网络报名,报考人员须在报名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26年10月21日至2026年10月30日,08:30至11:30,14:30至17:30。

2.报名地点:到报考岗位所在部门现场报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详见《岗位设置表》。

3.报考岗位:每人限报考1个岗位。

报名须知:(1)报考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历证明材料)、学位证、职业(执业)资格证等原件及复印件1份,非全日制国民教育学历还需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3张;(2)提交优先招聘条件所需的其他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3)提交由中国人民银行提供的个人征信报告(详细版)1份。现场填报《曲靖市公安局沾益分局警务辅助人员公开招聘报名表》和《诚信承诺书》。

(二)资格审查

按照各岗位招聘的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进行后续程序。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将通过电话或短信的方式告知考试相关事宜,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将不再另行通知。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报考人员存在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报考资格的,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等违反招聘纪律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涉嫌违法犯罪的,按相关规定处理。

(三)考试

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面试均按百分制计算,分别以笔试50%、面试50%计入综合成绩。

1.笔试

(1)笔试时间及地点: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根据电话或短信通知提前15分钟到达指定地点,持本人身份证参加笔试。

(2)笔试主要测试考生的基础知识,主要内容为:《公安基础知识》、《云南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等,满分10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采取闭卷纸笔作答方式进行。

2.面试

按照招聘计划人数与拟面试人数1:4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不足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环节。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确定面试人员,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环节。若出现报考人员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从报考该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等额递补,递补人员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环节。

(1)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将通过电话或者短信方式另行通知。考生接通知后持本人身份证提前30分钟进入候考区。

(2)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设置合格分数线为70分。面试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不得参加后续招聘程序。面试主要测试适应岗位要求的认知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仪容仪表等。面试成绩现场予以公布。

3.综合成绩计算方法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四舍五入后均保留至小数点后2位。

(四)体能测试

1.面试成绩合格人员进入体能测试环节。体能测试内容和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要求执行。

2.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和地点,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体能测试,未按要求参加体能测试的,视为自愿放弃。

3.体能测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体检由曲靖市公安局沾益分局统一组织实施。根据岗位招聘计划人数,从体能测试合格人员中,按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人选。若综合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的,则重新组织综合成绩并列人员再次进行面试,以第二次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程序。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进入体检的考生若出现自愿放弃体检资格或体检不合格等情形,按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递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对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考生,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六)政治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政治考察程序。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等有关规定进行,同时对报考人员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身心健康状况,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等情况进行政审和全面考察。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若出现自愿放弃考察资格或考察不合格等情形出现岗位空缺的,按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递补。

(七)公示

根据体检、政治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聘用人员名单在沾益警方微信公众号上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影响聘用情形的,予以聘用。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为保护考生权益,反映问题时须实名。

(八)聘用

1.对符合聘用条件且经公示无异议者,确定为招聘对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有关规定与曲靖市公安局沾益分局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关系。

2.接到报到通知后应在规定时限内报到,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3.曲靖市公安局沾益分局根据工作需要会适时对警务辅助人员岗位进行调整,聘用人员需服从岗位调整安排。

(九)确定后备库人员

对未进入体检程序,且面试成绩和体能测试均合格的考生,全量纳入后备人员库。后备人员库有效期为12个月。当招聘岗位有缺额时,根据岗位需求计划,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从后备人员库等额补录。补录人员需经体检、考察合格方可办理聘用手续。


六、工资及福利待遇

本次录用的警务辅助人员工资及福利待遇按照现有曲靖市公安局沾益分局警务辅助人员工资及福利待遇标准执行,配发统一制式服装。


七、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公告在沾益人社微信公众号和沾益警方微信公众号进行公告。其他招聘相关信息均在沾益警方微信公众号公开发布,通过其他渠道获取错误信息造成报考失误的,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二)本次警务辅助人员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若社会上出现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

(三)招聘过程中,报考人员应随时保持通讯畅通,因联系方式变更或其他原因,导致无法取得联系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四)报考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公告相关规定,因违反相关规定或个人原因造成报考失误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五)本公告由曲靖市公安局沾益分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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