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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良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补充招聘公告

宜良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补充招聘公告

招聘30人3个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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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
2026/10/21 08:30-2026/10/28 17:30

根据工作需要,宜良县公安局委托昆明金之桥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补充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说明及人数

本次共招聘3个岗位,每个岗位10人,共招聘警务辅助人员30名(男性)(详见附件6)。

主要负责协助公安局民警开展治安巡逻、公共服务管理及留置人员看护执法执勤等勤务活动。勤务辅警不具有人民警察和公务员身份,不纳入编制管理,不行使人民警察职权。


二、用工方式

勤务辅警采取劳务派遣用工形式,由昆明金之桥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依法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建立劳动关系。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服从组织安排;

3.年龄为18周岁(含)以上、35周岁以下(有特殊技能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4.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5.自愿从事勤务辅警工作,责任心强,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

6.身体健康,无色盲、无口吃、无文身、无传染性疾病;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素质和工作能力;

8.具备拟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或收容教育的;

3.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4.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5.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6.曾因违反警务辅助人员有关管理规定而解除劳动合同的;

7.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征信记录的;

8.具有严重身体或精神疾病,不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9.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

10.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11.近期从宜良县公安局勤务辅警岗位离职的;

12.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情形。

(三)优先聘用条件

1.优先招聘烈士、因公牺牲军人、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和因公牺牲(死亡)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配偶子女。

2.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退役士官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全日制大专以上毕业生、政法类和警察类院校毕业生,以及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专门技能的人员。

3.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建档立卡贫困户人员(自带证明材料)。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地址:宜良县匡山西路工人文化宫西楼一楼106室。

3.报名时间:2026年10月21日-2026年10月28日(工作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周末、公共假日除外)。

4.所需资料

(1)《宜良县警务辅助人员招聘报名表》(附件1);

(2)《报考宜良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2);

(3)《宜良县警务辅助人员政治考察政审表》(附件3);

(4)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一张纸上);

(5)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大专及以上学历还需提供“学信网”学历查询结果打印件,现场核查手机查询结果;

(6)个人征信报告详细版(自行前往银行打印);

(7)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云南籍户口以外人员需要);

(8)资格证书复印件(如有);

(9)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如有);

(10)退伍军人提供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

(11)“优先聘用条件”证明材料;

(12)有特殊技能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请报考人按以上顺序整理好相关资料,出示原件审核,并由工作人员收取复印件,未能提供原件或资料不全的视为不具备报名条件。如后期发现提供资料弄虚作假的,取消报名资格,并列入失信人员黑名单。

5.现场缴费

根据云发改收费〔2005〕1039号文件规定,对报名人员收取考务费40元(请自备现金零钱,概不接受微信或支付宝支付),因本人原因放弃应聘或者经考核未能进入后续环节的,费用不予退还。

(二)资格审查

按照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进行审验,条件不符合、资料不全或提供虚假学历证书的不具备报名资格。

(三)体能测试

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附件5)的要求执行,具体包括纵跳摸高、10米x4往返跑、男子1000米跑共三项。

考生根据本人身体状况自行决定是否参加体能测试,在体能测试过程中因本人原因造成的一切不良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体能测评实行单项淘汰制,即前一个项目合格的人员,才能参加下一个项目的测评。三个测评项目有一项不合格的,予以淘汰,不得进入笔试环节。

(四)笔试

1.笔试方式及内容。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对报考人员的文化知识掌握情况进行闭卷书面测试,笔试范围包括行政能力测试、公安基础知识(刑法、刑事诉讼法、治安管理处罚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国家赔偿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强制法、人民警察法、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相关知识应用)、《云南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等。

2.笔试加分。按照《革命烈士褒扬条例》确定的革命烈士配偶、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下同)笔试成绩加8分;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和警务辅助人员的配偶、子女,笔试成绩加6分;退役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救援人员、见义勇为人员或英雄模范,笔试加3分。考生同时符合多项加分条件的,按最高一项加分值予以加分,不重复累计加分。

3.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面试

1.参加完体能测试和笔试后,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名按招聘计划人数1:3的比例进入面试,如出现笔试成绩末位同分的情况,则末位同分人员同时进入面试环节。如面试人数达不到该岗位招聘计划1:3的比例人数,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现场公布。面试合格分数线为70分,面试成绩未达合格分数线的,不得参与后续环节。

2.面试的时间、地点、面试方式另行通知。

(六)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

(七)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名,按照招聘计划人数1:1的比例确定人员进入体检环节。体检由昆明金之桥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统一组织实施,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体检时,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取消参加招聘的资格。

(八)政审

政审与体检同步进行,政审的标准和程序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录用考察政审相关要求执行。

(九)递补

体检和政审阶段出现体检、政审不合格或放弃等情形时,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顺序进行一次性调剂递补。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十)岗前培训及考核

通过体能测试、基础技能测试、面试、体检及政审合格的人员,参加封闭式岗前培训,培训结束统一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列为拟聘用人员。

(十一)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宜良警方”微信公众平台和昆明金之桥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公示栏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天。

(十二)聘用

公示期无异议后,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统一与昆明金之桥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关系。

办理聘用手续前,报考人须自行与原单位协商解除劳动关系,并提交解除劳动合同的相关证明资料方可聘用。否则将按规定取消报考人聘用资格,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自行承担。


五、待遇保障

本次招聘的警务辅助人员实行分类管理,待遇5000元左右,含工资、绩效奖、社会保险(五险单位缴纳及个人缴纳部分)。有特殊技能或工作中成绩突出者可破格晋升岗位工资、绩效工资,并纳入勤务辅警人才库。

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工资标准按80%计发,转正后发全额工资。日常实行绩效管理,并发放绩效工资。工作满一年后,各年度根据综合考核情况,进行岗位类别工资晋升。


六、重要提示

(一)本次招聘公告及相关招聘信息以“宜良警方”微信公众号、昆明金之桥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公示栏发布的公告为准。因查看其他渠道的信息造成报考失误的,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二)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考试辅导培训班。

(三)报考人员对自己报名时填写的信息负责。未如实填写报考信息、伪造报考信息、填写信息有误、信息与报考人员所持证明材料不一致等,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四)招聘过程中,报考人员应随时保持通讯畅通,因联系方式变更或其他原因,导致无法取得联系的,后果由报考人自行承担。

(五)后续各环节通知及公示信息将通过“宜良警方”微信公众号、昆明金之桥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公示栏、报名微信群发布,请报考人员密切关注,如因本人原因未能按时参加招聘程序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报名咨询电话:0871-67511623。

昆明金之桥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10月20日

附件:

填表前请先仔细阅读表格最后的填表说明,严格按照填报说明要求填写。

下载方法:点击上方蓝色链接进行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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