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在笔试、面试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拟公开招聘国有林场大学生生态护林员7名(大职位岗),其中:五老山国有林场4名、马鹿坑国有林场3名。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报考人员须具有临沧市户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掌握一定的计算机操作技能;
4.年龄在23周岁到35周岁之间;
5.具有一定的政治文化水平、语言文字表达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及相关专业知识;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无政治历史问题,无违法违纪行为;身心健康,符合国家公共场所从业人员体检标准,具有正常履行岗位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能胜任野外巡护工作;
6.自愿从事森林资源管护工作,热爱林草事业,服从组织安排,保守工作秘密,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
7.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招聘
1.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且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认定有严重违反考录和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有吸毒史或有吸毒嫌疑的人员、依法列为失信的人员;
4.已在其他单位聘用且尚未解聘的人员;
5.其他不符合招聘条件的情况。
(三)优先聘用的情况
对符合报名条件的应聘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以下人员:
1.林学相关专业、法律专业、地理信息专业、新闻专业毕业的大学生;
2.退役军人、驾驶技能优异、掌握林草技术技能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1.时间:2026年11月2日(星期一)早上9:00-12:00;
2.地点:临翔区汀旗路134号(临沧市临翔区林业和草原局一楼会议室);
3.方式:采取现场报名,并填写报名表。
(二)报名流程
1.报名现场如实填写《临翔区林业和草原局公开招聘大学生生态护林员报名表》;
2.报名人员需提交的相关材料: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本人近期1寸免冠蓝底彩色正规照片1张。
(三)资格审查
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严格按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者方可进入测评程序。
凡在规定的时间内,未按时参加笔试、面试、体检,未按时报到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对弄虚作假和违反考试招聘纪律的报考人员一律取消考试和招聘资格。
(四)组织笔试、面试
笔试、面试时间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报名时一次性告知应聘者。
1.笔试。
(1)笔试时间:2026年11月17日(星期二)上午9:00—11:00。
(2)笔试地点:临沧市临翔区林业和草原局六楼会议室。
(3)笔试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云南省森林消防条例》等林草工作相关政策,时事政治、公共基础知识、参照事业单位行政综合能力测试等相关知识。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4)笔试分值:卷面分满分100分(占综合成绩的50%)。
(5)开考比例:报考人数与职位招考计划数的比例为3:1,方能开考,低于3:1的调减招聘人数,直至取消招聘岗位。
(6)笔试成绩公告:笔试成绩和面试人员名单于笔试结束后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在招聘临时工作群上发布。
2.面试。
(1)确定面试人员:根据笔试成绩,按照应聘人员报考岗位面试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2:1的比例,从高分至低分依次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公布进入面试人员名单。若出现进入面试环节,笔试成绩最后一名成绩并列的,则并列进入面试。
(2)面试递补:因拟面试人员主动放弃的,可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缺额情况进行依次递补;主动放弃人员需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放弃声明,空缺名额按该岗位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面试分值:满分100分(占综合成绩50%)。
(4)面试形式: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重点考察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应变处置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团队协作能力及岗位履职适配能力等综合素质。面试得分现场公布。
(5)面试时如遇招聘岗位数与实际面试人数比为1:1时,该岗位应试者的面试成绩必须大于等于80分,才有资格确定为进入体检人选。
3.成绩确认。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2。根据招聘名额,按照笔试、面试的综合成绩排名,综合成绩出现并列时,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笔试成绩并列时,学历高者优先。
4.成绩公布。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在招聘临时工作群上发布。
5.体检。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费用自理),到指定医院参照事业单位人员招聘标准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并按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6.公示。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临翔区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7.选岗。公示无异议后,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现场选岗。选岗排序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挑选岗位,综合成绩相同,依次比较考试成绩、面试成绩,分数高者优先选岗。一人只能选1个岗位,现场签字确认,选定之后不能更改。轮到本人选岗时主动放弃,直接退出录用,后续人员依次递补选岗。岗位选定完成后,不再递补。
8.聘用。选岗完成后,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与其签订管护协议,管护协议一年一签。公示有异议的,逐一进行核实,对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影响聘用的不予聘用,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对公示环节出现的空缺,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五、工资待遇
(一)协议期限。招聘的大学生生态护林员需与临翔区林业和草原局签订用工协议,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考核合格后签订用工协议,协议一年一签,用人单位每年对聘用人员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续聘的重要依据。
(二)劳务报酬。协议期内,生活补助费按3500元/人、按月计发,并给予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1份,协议期间食宿自理。
(三)资金来源。聘用人员生活补助费使用国家、省级生态公益林管护补助资金和天然林停伐管护补助资金等资金保障。
六、其他注意事项
(一)本次公开招聘笔试、面试均不收取任何费用。
(二)其他未尽事宜由临沧市临翔区林业和草原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83-2167460、0883-21528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