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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州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大理州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招聘23人1个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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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
2026/10/1 -2026/10/10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云南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和《云南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办法》等有关规定,大理州公安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特巡警支队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特巡警辅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岗位职责

共招聘特巡警辅警23名(限男性)。主要承担协助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开展维稳处突、巡逻防控、卡点查缉、重大活动安保、应急救援等工作以及安排的其他专项任务。辅警不具有人民警察和公务员身份,不行使人民警察职权。


二、用工方式和待遇标准

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本次招聘的特巡警辅警与劳务派遣机构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并建立劳动关系。

特巡警辅警工资总额5500元/月(含“五险”),按规定统一缴纳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失业保险,配发特巡警辅警服装。实行集中统一的辅警层级化管理,提供食宿条件;按国家规定享受休假;具体管理、纪律要求、定级晋级等按《大理州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录管理办法(试行)》以及特巡警支队相关规定执行。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诚实守信,纪律观念、服从意识强,具有较强的奉献和吃苦耐劳精神;

2.户籍地为大理州或常住大理州2年以上(提供暂住证或户口簿);

3.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30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时间截止至公告发布之日),持有B1及以上驾驶证、持有无人驾驶航空器驾驶证(准驾机型不限)、获得国家级或省级体育、搏击等级证书的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

4.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5.具备履行职责所需的条件和能力,身心健康,五官、体型端正,无残疾、重听、口吃、色盲、色弱、传染病、纹身,面部无明显疤痕,无明显生理缺陷及特征;双眼单侧裸眼视力在4.6及以上,身高1.70米及以上。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结案的;

2.受过司法拘留、行政拘留的;

3.因卖淫、嫖娼、赌博、吸毒等受过治安管理处罚的;

4.被开除党籍、公职、军籍,因严重违纪违规被辞退或者解聘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7.因违规违纪正在接受审查或受处分且处分期、影响期未满的;

8.截至报名结束之日,曾在大理州公安机关任职辅警后离职未满90天的;

9.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全日制在校学生;

10.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不得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优先招聘的情形:

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烈士、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和警务辅助人员的配偶、子女;退役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救援人员;见义勇为人员或英雄模范;在职民警和警务辅助人员的配偶子女;公安政法院校毕业生;持有B1及以上驾驶证、持有无人驾驶航空器驾驶证(准驾机型不限)、获得国家级或省级体育、搏击等级证书;国家和本省规定的其他优先聘用情形。


四、招聘程序

按照线上报名、资格初审、体能测试、笔试、资格复审、面试、政审、体检、拟录用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6年10月1日—10月10日;截止时间10月10日23:59:59。

2.报名方式:

(1)本次公开招聘实行线上报名,不接受现场及电话报名,不接受委托代报,仅限本人自行填报。网上报名时间为全天,应聘人员在报名前须认真阅读招聘相关须知,如实填写《大理州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附件1)。

(2)网上报名链接:https://gcrcjob.com。

3.报名步骤:

(1)登录网址:https://gcrcjob.com;

(2)首页点击注册(已注册过直接登录);

(3)登录后点击导航栏专项招聘;

(4)选择报考项目,点击岗位列表,查看岗位要求,点击右上角报名;

(5)填写报名信息并点击提交审核;

(6)可以在页面右上角头像点击“我的考试—考试中心—进入维护”查看报名与审核情况;

(7)审核通过在考试确认处点击信息确认。

4.报名材料:报名时,填报《大理州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1份(附件1),本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户口簿或暂住证、毕业证(最高学历)、最近1年的个人征信报告、个人1寸免冠白底证件照,《报考诚信承诺书》(附件3),承诺书需手写签名并按手印,否则审核视为不合格。符合适当放宽和优先聘用条件的,还须根据实际情况准备英烈家属证明、配偶单位证明、退伍证、见义勇为证书及专业资质技能证书等证明材料。

5.注意事项:

(1)报名提交材料格式:报名提交的资料一律采用PDF格式。报名需提供的所有材料,如报考人员《大理州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1份(附件1),本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户口簿或暂住证、毕业证(最高学历)、最近1年的个人征信报告、个人1寸免冠白底证件照、《报考诚信承诺书》(附件3),符合适当放宽和优先聘用条件的,还须根据实际情况准备英烈家属证明、配偶单位证明、退伍证、见义勇为证书及专业资质技能证书等证明材料。上传的报名文件资料、图片必须扫描成一个PDF文件(有且只能有一个PDF文件),否则审核视为不合格。(文件名称统一为“姓名+报考单位+岗位名称”)

(2)请勿重复投递材料,逾期不再受理;

(3)报名材料务必按要求上传,否则一律不予进行资格审查,因考生个人原因导致报名不成功的,云南高创人才服务有限公司不承担相应责任;

(4)特别提醒:考生在提交报名资料时,务必点击“确定提交”提示小弹窗中的“确定提交”后,报名才算完成;

(5)考生在报名成功后,应及时登录报名网站(https://gcrcjob.com),在页面右上角头像处点击“我的考试—进入维护”了解报考人员自己的考试进程。

6.报名要求:考生填报报名表时,须准确、真实、完整填写个人报名信息,凡因个人原因导致报名无效的,其责任由报考人员个人自行承担。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应聘资格或录用资格。

7.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请及时登录高创人才网站(https://gcrcjob.com)查看体测时间和地址公告。

(二)体能测试

1.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持有效身份证原件、本人签署的《体能测评健康安全风险告知暨承诺书》(附件2)参加体能测试。

2.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评分标准》(附件4)的要求执行,测评项目为:1000米跑、纵跳摸高、4×10米往返跑。

3.请报考人员根据本人身体状况自行决定是否参加体能测试,在体能测试过程中因本人原因造成的一切不良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4.体能测评总分100分,三个项目单独按百分制计算。体能测试成绩=1000米跑成绩×60%+纵跳摸高成绩×10%+4×10米往返跑成绩×30%;单项不及格者不得参加其他项目测试。体能测试成绩当场公布,成绩合格者进入后续笔试环节。

(三)笔试

报考人员参加体能测试后,体能测试成绩合格者进入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考试时间为2小时,总分100分。内容包括基本法律知识、公安基本业务知识、时事政治等,不指定参考用书。通过体能测试的考生可以在报名网站(https://gcrcjob.com)页面右上角头像点击“我的考试—考试中心—进入维护”,确定参加考试的考生点击“考试确认”,等待准考证发放成功,即可打印准考证,按准考证上的通知要求参加笔试。

(四)资格复审

1.面试前进行线下资格复审。根据报考人员体测成绩×40%+笔试成绩×30%的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认资格复审人员。每个岗位进入资格复审与招聘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1。因报考人员主动放弃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等原因达不到面试比例的,在同一岗位报考人员中,按体测和笔试的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经递补后进入面试人数与岗位计划招聘人数比例仍然低于3:1的,按实际进入人数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地点以云南高创人才服务有限公司公告通知为准。

2.资格复审需提供以下资料:《大理州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1份(附件1),本人身份证正反面、户口簿或暂住证、毕业证(最高学历)、最近1年的个人征信报告、个人1寸免冠白底证件照2张,《报考诚信承诺书》(附件3),承诺书需手写签名并按手印。符合适当放宽和优先聘用条件的,还须根据实际情况准备英烈家属证明、配偶单位证明、退伍证、见义勇为证书及专业资质技能证书、B1及以上驾驶证、无人驾驶航空器驾驶证(准驾机型不限)、国家级或省级体育、搏击等级证书等证明材料。

3.若资格复审出现证件资料与报名材料不相符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主动放弃本次应聘。

4.资格复审通过后现场发放面试通知书。

(五)面试

根据资格复审结果,以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如达不到面试最低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报考人员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根据面试通知书要求提前到达指定地点进行面试。

面试主要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考察应聘对象的逻辑思维、语言表达、临场应变、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及形象气质、举止仪表等,满分100分。

综合成绩=体能测试×40%+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30%。体能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四舍五入后均保留至小数点后2位。

(六)考察政审

面试环节结束后,根据考生的个人总成绩,按照1:2的比例由高到低确定政审对象,进入政审环节。考察政审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等有关规定进行。对在政审中发现有不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以及其他不能聘用情况的,取消考生的聘用资格,政审阶段出现考生放弃或不合格情形的,按照报考人员个人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七)体检

政审结束后,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名,按岗位招聘计划人数等额确定人员进入体检环节;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等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报考人员部分或个别项目初检不合格或需进一步检查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每位报考人员仅有一次复检机会。如复检结果仍不合格的,体检不合格人员不再进入后续聘用环节,空缺名额按照报考人员个人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公示

体检结束后,对拟录用人员在指定的网站进行公示,同时公布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九)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组织集中岗前培训,拟招聘人员与劳务派遣机构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之前,报考人员须自行与原单位协商解除劳动关系,并提交解除劳动合同的相关手续,方可办理聘用。否则将按规定取消报考人聘用资格,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自行承担。


五、注意事项

(一)招聘过程中,线上报名、资格审查、体能测试、笔试、资格复审、面试、考察政审、体检、拟录用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各环节的通知及相关信息均以报名网站https://gcrcjob.com公告为准,请考生及时关注。如因考生个人未及时登录关注相关报名系统的考试信息,导致错过相关环节,视为考生放弃本次应聘。考生应随时保持通信畅通,凡因个人原因以及手机号码填写错误、关机、停机等造成无法联系,导致报名无效或不能参加后续招聘的,其责任由报考人员个人自行承担。在大理州公安局发出体能测试、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及其他事宜通知的时限内,考生不能按时到场的即视为自动放弃。

(二)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考试辅导培训。各报考人员请勿相信任何有关的宣传推销材料,以免受骗上当。

(三)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招聘过程中,报考人员存在伪造、涂改证件、证明,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报考资格的,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或经核实未按规定进行申请回避等违反招聘纪律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并列入“黑名单”;对已签订劳动合同的,一经查实,解除劳动合同,予以清退并列入“黑名单”。

(四)因工作岗位的特殊性,在试用期或岗前培训期间发现有癫痫病、癔症、夜游症、严重的神经官能症(经常头痛头晕、失眠、记忆力明显下降等)的,或存在上述症状的既往史的,以及存在精神活性物质滥用和依赖情况的,或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依法解除劳动关系。

(五)招聘工作由大理州公安局机关纪委实施全程监督,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干部职工进行监督。对违规情况进行举报的,举报人需提供自身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和具体的举报材料,如提供虚假身份信息或未提供相应举报材料的,不予受理。

报名咨询电话:

陈女士19887121279

仲先生15559606106

监督电话:0872-2142129

附件1:大理州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docx

附件2:体能测试健康安全风险告知暨承诺书.docx

附件3:报考诚信承诺书.docx

附件4: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评分标准.doc

附件5:大理州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岗位信息表.xlsx

大理州公安局

2026年9月30日



职位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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