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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6年公开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公告

龙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6年公开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公告

招聘2人2个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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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
2026/9/24 08:00-2026/10/16 17:30

根据有关规定和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龙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计划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2名,其中就业创业服务岗1名,社会化管理岗1名,聘用人员主要从事就业创业服务、社会保障服务等辅助性工作。


三、招聘对象

因身体状况、技能水平、家庭因素、失去土地等原因难以实现就业,并经龙陵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具体包括:

1.零就业家庭中的登记失业人员;

2.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

3.男年满50周岁和女年满40周岁以上的登记失业人员;

4.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

5.连续失业1年以上的人员;

6.离校1年内持续6个月以上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7.被征地农民。


四、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政治立场坚定,思想品行良好,严格遵守党规党纪、国家法律法规及单位各项规章制度;热爱岗位,工作认真负责、乐于奉献,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2.男女不限,年龄45岁以下(1981年9月24日以后出生);

3.专科及以上学历;具备良好的语言表达、沟通协调与应变能力,具有一定文字写作功底,熟练操作办公软件及信息管理系统,具有团队协作意识。

4.无违纪违法等不良记录。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已实现就业,但未到公共就业经办机构办理就业困难人员退出手续的人员。

(2)在市场监管系统存在存续市场主体登记信息(含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或在市场主体中担任合伙人、监事、理事、企业联络员、财会负责人等相关从业信息的人员;

(3)已在城镇公益性岗位工作满3年的人员。


五、招聘程序和时间

(一)发布公告。2026年9月24日,在龙陵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26年9月24日至10月16日(08:00-11:30,14:30-17:30,节假日除外),逾期不再受理。

报名地点:龙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龙山镇金溪路1号)。

咨询电话:杨老师,0875-6127919。

(三)报名方式

本次采取现场报名。报名须携带材料: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包含派出所公章页、本人信息页)、毕业证;学位证(有则提供);《就业创业证》(纸质证、电子证均可)。现场核验原件,留存复印件1份;同时提交电子营业执照微信小程序查询结果截图1份。

(四)报名要求

报名时须本人到场提交材料,不接受委托代办报名。

(五)资格审查及面试人员初选

龙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照招聘条件对报名人员开展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资格审查合格人员方可进入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面试

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考察应聘人员语言表达、综合分析、组织协调、人际沟通等综合素养,应聘人员须按通知准时抵达面试地点,无法联系或逾期未到场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七)确定拟招聘对象

根据应聘人员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由招聘单位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相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对体检不合格的,根据面试面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递补。

(八)公示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龙陵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录入人员信息、办理聘用手续。


六、基本待遇

人员一经聘用,依法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工资为2400元/月(含五险一金个人缴费部分),试用期满后工资待遇为3000元/月(含五险一金个人缴费部分)。单位不提供食宿;公务出差按规定报销差旅费,工作时间、休息休假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七、纪律和要求

(一)报名人员须对提交全部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违反招聘纪律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及聘用资格。

(二)严格执行回避制度。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存在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应当主动回避。

(三)本次招聘工作由龙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工作人员须依规履职,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监督。


七、其他事宜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龙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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