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明润泽水务运营有限公司2026年公开招聘公告-云南-2026-昆明市-国企-国央企正式-嵩明润泽水务运营有限公司

嵩明润泽水务运营有限公司2026年公开招聘公告

嵩明润泽水务运营有限公司2026年公开招聘公告

招聘5人3个岗位

查看职位表
报名时间
2026/09/20 14:00-2026/09/27 17:00
缴费时间
2026/09/29 09:00-2026/09/30 24:00

为进一步强化嵩明润泽水务运营有限公司人才队伍建设,提高人员整体素质,优化人员结构,补齐岗位人员缺口,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为公司供水运营业务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人才保障。根据公司实际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本次招聘工作由嵩明润泽水务运营有限公司委托嵩明嘉益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全程组织实施,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竞争、择优的原则,公开报名、统一考试、综合评定、择优聘用,重点考量应聘人员行业从业经历与实操能力,突出人岗适配。

二、招聘岗位及数量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共计5名,具体招聘岗位、专业要求、任职条件、岗位职责等详见附件1《嵩明润泽水务运营有限公司2026年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作风优良;

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和职业素养;

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技能及其他任职条件;

具备适应水务岗位工作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能够胜任一线及日常运营工作;

具备拟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专业目录参照教育主管部门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4年)》执行;

报考人员须认真阅读本次招聘公告及岗位计划表,确认自身完全符合报考条件后方可报名,因个人错报、误报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二)不得报考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与本次应聘:

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曾被党纪立案查处、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者有吸毒史的;

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辞退的;

曾因违反用工管理规定被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患有严重身体或精神疾病,无法胜任岗位工作的;

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现役军人、全日制在读学生;

各级招考、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人员;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报名程序及资格初审

(一)时间安排

报名时间:202692014:00202692717:00,截止时间后不再接受任何形式报名;

资格初审时间:20269289:00202692917:00

网上缴费时间:20269299:00202693024:00

准考证打印时间:202610月中旬,时间另行通知,考生登录云南考试服务平台自行下载打印;

笔试时间:202610月中旬,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面试时间:202610月下旬,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全程采取网络报名方式,不接受现场、电话、邮寄等其他报名形式。应聘人员须提前在云南考试服务平台完成账号注册,身份证号、姓名、手机号码、邮箱信息须保证真实、准确、有效,一人仅可注册一次,严禁重复注册,账号密码由考生自行妥善保管,因账号丢失、被盗、遗忘引发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考生注册成功后,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平台(https://baoming.ynexam.com/)完成填报岗位、上传资料、提交报名等操作,具体流程详见附件22026年嵩明润泽水务运营有限公司公开招聘报名操作手册》。每位应聘人员仅限报考一个岗位,报名信息提交后不可修改。

(三)报名所需材料

毕业证、学位证(仅限岗位明确要求学位证的岗位提供)、近期二英寸白底彩色证件照;

职称证书、专业等级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等个人工作技能佐证材料;

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或户籍证明扫描件。

以上材料均提供清晰电子版扫描件,仅需提交一份,所有报名材料不予退还,请考生提前整理备齐。

(四)资格初审

本次报名资格审核采用系统自动审核与人工复核相结合的方式开展,严格对照岗位报考条件逐项核验考生填报信息及上传材料;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报名、考试、资格复审、体检、考察、聘用任一环节,发现考生存在材料不齐、信息虚假、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等情况,立即取消其报考及聘用资格;

考生须积极配合资格审查工作,逾期不配合、不补充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五)网上缴费

资格初审通过的报考人员,须在规定缴费时间内登录云南考试服务平台(https://baoming.ynexam.com/)完成网上缴费,缴费操作流程详见附件2《招聘报名操作手册》。根据云价收费〔201115 号及云财非税〔20161 号文件规定,本次报考考务费为50//科。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考务费一律不予退还:

因本人原因错报、误报岗位的;

因本人原因缺考或放弃考试及后续招聘程序的;

明知不符合报考条件仍执意报名的;

不按要求提交资料、未完整完成报名流程的;

提交虚假资料、虚假证明的;

因自身违规、失信等情形导致不予录用的。

五、招聘程序

(一)笔试

开考比例:岗位有效报名人数需达到1:3开考比例方可正常开考,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取消本次招聘计划。

考试形式:闭卷考试,由第三方专业机构统一命题、统一阅卷、统一评分,考试时长120分钟,满分100分,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50%

考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重点考察考生综合素养、基础常识及岗位适配基础能力。

考试要求:考生须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原件参加考试,未按时到场、证件不全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成绩公示:笔试成绩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笔试成绩及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在嵩明县零工市场线上服务平台小程序、云南考试服务平台公示,公示期3天,末位成绩并列人员一并进入资格复审。

(二)资格复审

复审人选: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招聘人数1:3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

复审要求:考生须按要求携带所有报名材料原件参与资格复审,未按时参加、复审不合格、自愿放弃或联系不上考生的,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复审人员;

复审时间、地点另行在官方平台通知。

(三)面试

面试对象: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环节;

面试形式:半结构化面试,单人面试时长15分钟,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50%,面试成绩当场签字确认;

考察内容:重点考察考生政治立场、职业道德、职业素养、应急处置、沟通协调、计划组织能力及岗位适配度;

面试比例不足岗位可正常开考,无特殊情况不取消面试资格。

(四)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综合成绩低于60分的人员不得进入后续聘用环节。综合成绩在嵩明县零工市场线上服务平台小程序、云南考试服务平台公示,公示期3天。

(五)体检与考察

体检人员确定: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招聘计划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综合成绩并列的,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面试成绩一致的,组织加试面试确定人选。

体检标准:严格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自理。考生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申请一次复检,复检费用自理,复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考察工作: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重点考察考生政治思想、道德品行、遵纪守法、征信记录、现实工作表现及家庭成员相关情况,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体检、考察出现自动放弃或不合格情形的,按综合成绩依次递补。

(六)公示及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嵩明县零工市场线上服务平台小程序、云南考试服务平台公示3天,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无异议人员,由嵩明润泽水务运营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设置2个月试用期,劳动合同一年一签;

薪资待遇:试用期4300/月(包含当地社保最低缴费基数单位及个人缴纳部分),转正后按公司同岗位薪酬标准执行。年度考核合格者续签合同,考核不合格者按规定解聘。

六、递补规则

招聘各环节因考生自愿放弃、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试用期考核不合格产生的岗位空缺,按照同岗位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综合成绩并列的,优先递补面试成绩优异者;面试成绩相同的,以加试面试成绩确定递补人选。本次所有取得有效综合成绩的考生纳入递补人员库,招聘周期内可依规补录。

七、纪律要求及其他事项

本次招聘全程公开透明,考生须诚信报考,填报信息、提交材料真实有效,严禁弄虚作假、隐瞒信息,违者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记入招聘诚信档案。

考生须随时关注官方平台招聘通知,保持预留联系电话24小时畅通,因个人未及时查看公告、电话失联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

招聘工作人员与考生存在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及近姻亲关系的,必须主动回避,保障招聘公平公正。

本次招聘按规定收取考务费,不收取报名费,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考试辅导培训,谨防各类诈骗培训机构及虚假信息。

考生在笔试后各招聘环节自愿放弃的,须提交本人签字的书面放弃申请。

招聘全过程及聘用后,一经查实考生不符合报考及聘用条件的,立即中止或取消其资格。

八、咨询及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0871-66063696(工作日 9:00-17:00

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871-63961261(工作日 9:00-17:00

监督举报电话:0871-66063696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嵩明润泽水务运营有限公司、嵩明嘉益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共同研究裁定。

职位表.xls
粉笔在云南
云南粉笔微信号
认证官方微信号
其他分校
安徽
北京
重庆
福建
甘肃
广东
广西
贵州
海南
河北
黑龙江
河南
湖北
湖南
江苏
江西
吉林
辽宁
内蒙古
宁夏
青海
山东
上海
陕西
山西
四川
天津
新疆
浙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