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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宁市2026年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公告

安宁市2026年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公告

招聘25人8个岗位

查看职位表
报名时间
2026/9/21 09:00-2026/9/24 18:00
准考证打印
2026/10/19 09:00-2026/10/24 09:30

为进一步加强社区专职工作人员队伍建设,提高社区治理服务与管理能力,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意见》《安宁市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办法(试行)》,特开展安宁市2026年社区专职工作人员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本次共招聘社区专职工作人员25人,详见《安宁市2026年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政治立场坚定;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遵纪守法、廉洁奉公,无不良从业记录和社会信用记录;

3.年满18周岁,年龄不超过40周岁(即2008年9月21日(含)以前出生的至1986年9月21日(含)以后出生的)。持有国家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基层治理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年龄、学历可放宽至45周岁(即2008年9月21日(含)以前出生的至1981年9月21日以后(含)出生的)。

4.热爱基层工作,服从组织安排,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素质,拥有较好的沟通协调、群众工作和文字处理能力,能熟练操作电脑及常用办公软件;

5.具有安宁市户籍;持有安宁市居住证;生源地为安宁市;安宁市本地院校应届毕业生;在安宁市村(社区)服务满一年且考核合格的青年人才、基层治理专干;在安宁市服务满一年且考核合格的“两新”专职党建工作指导员。

同等条件下,中共党员、取得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退役军人、具备一年及以上基层工作经验人员优先选聘。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招聘:

1.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损害国家利益活动的;

2.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和信息,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

3.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按规定不能任职的,或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审查调查、司法机关立案调查的;

4.受到刑事处罚,或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开除军籍、开除公职的;

6.有恶意失信行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尚未删除或者列入行贿人员名单的;

7.组织、煽动、策划非法集会、游行、示威或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经有权机关认定或处分的;

8.在各级各类人事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纪律行为的;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时间:

(1)报名方式:网络报名。报考人员登录云南考试招聘网(网址:www.ynkszp.com)进行网上报名,包括提交报考申请、上传材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打印准考证等环节,不收取报名费用。报考成功后请考生自行关注“安宁市人民政府网”了解招聘工作进展情况和有关事项的公告,并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方式畅通,如因自身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招聘的,后果自负。

如遇到系统无法登录、无法报名等情况,请拨打报名系统技术支持电话:0871-64100227。

(2)报名时间:2026年9月21日9:00至9月24日18:00。

2.报名时需提供的证件、材料:

(1)安宁市2026年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

(2)《安宁市2026年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人员报名诚信承诺书》(附件3)

(3)报考资格证明材料:安宁市户籍报考的,上传户口簿本人页及户主页扫描件;持有安宁市居住证报考的,上传居住证扫描件;生源地为安宁市报考的,上传高中毕业证;安宁市本地院校2024年以来毕业的高校毕业生(含2026年应届毕业生)报考的,上传《毕业证书》扫描件;在安宁市村(社区)服务满一年且考核合格的青年人才、基层治理专干或在安宁市服务满一年且考核合格的“两新”专职党建工作指导员报考的,上传《工作经历审核表》(附件5);

(4)本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

(5)《毕业证书》扫描件或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6)国家有权部门认定或核发的基层治理相关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或相关材料(如有);

(7)加分申报材料(如有):《安宁市2026年公开考试招聘社区工作者加分申请表》及相关材料(附件4);

(8)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3.报名资格审查

报名审核采用计算机审核和人工审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报名后超过24小时未审核的或考生对资格条件匹配要求把握不准的可拨打咨询电话与工作人员联系,最终审核结果以招聘单位答复为准。报名系统关闭后,报考申请未通过资格初审的,视为报名失败。

资格审核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过程中一经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条件要求等情况的,取消报考人员的招聘资格,报考人员须积极配合进行相应处理。

4.报名要求

(1)每名报考人员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招考职位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的比例达1:3方可开考,达不到比例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或相应核减招聘人数。

(2)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应聘人员按要求如实填报有关信息和材料,报名时所填专业须按照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填写。应聘人员填报信息不全或错误而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应聘人员填报信息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应聘人员弄虚作假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的,取消本次考试资格。

(3)请报考人员合理安排报名时间错峰报名,若选择在最后时段报名的,有可能因报考申请审核不通过,错过报名终止时间导致丧失本次报考机会。

5.加分申报

符合加分政策(详见附件4)的,在笔试原始成绩基础上予以加分,多项加分可累计(同一加分条款中满足多个加分条件的按最高标准加分一次),累计加分最高不超过10分。加分申报与报名同步进行,申请加分的报考者应在报名时同步提交材料进行审查,未按要求提交相关材料,视为放弃加分资格。加分结果在笔试成绩公示时一并公布。

6.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须于2026年10月19日9:00至10月24日9:30登录报名系统打印本人准考证,并于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不得作为参加考试证件)到准考证指定考点参加笔试。逾期未打印准考证及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准考证作为参加考试及后续体检考察时的重要依据,请报考人员妥善保管,后续系统关闭后将无法打印!

(二)笔试

1.笔试方式: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实行百分制(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2.笔试内容:《综合能力测试》,内容包括时事政治、法律法规、社区工作实务、社会工作基础知识、公文写作等。

3.笔试时间、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4.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加分后的总成绩按1:3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末位出现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确定面试人员。因应聘人员自愿放弃或特殊情况等原因产生的空缺,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按照笔试成绩+加分后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三)面试

1.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实行百分制(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差额面试未达到60分合格分数线的不进入后续环节,若面试当天出现等额情形,应聘人员面试成绩不得低于80分。

进入面试但未被聘用的人员,经本人同意,纳入安宁市级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后备人选储备库,储备期1年,期间岗位空缺时可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递补。

2.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确定体检、考察人选

根据岗位的招聘人数,从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原始成绩+加分)×50%+面试成绩×50%〕由高到低按1:1的比例确定入围体检、考察的应聘人员。报考同一岗位的有2名以上考生出现考试综合成绩相同时,其名次排列按以下办法确定:综合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如面试成绩再出现相同的,具有国家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或退役军人优先;如同时具有国家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或退役军人证书的,须进行加试,加试以面试方式进行,按加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五)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规定执行。由招聘单位组织入围体检考生统一在规定时间到县级及以上具有体检资质的医院参加体检。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收到体检结果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检,复检仅进行1次,复检结果为最终体检结论。未按时参加体检的、体检不合格的或主动放弃体检的报考人员,取消其拟聘用资格,按招聘职位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人员。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六)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进入考察环节。考察主要以政审的方式进行。政审内容主要是考察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情况、基层工作能力、现实表现及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等,必要时延伸考察其原工作单位、居住地村(社区)。因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资格等造成职位空缺的,从面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拟聘用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情况,经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对拟聘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实名举报。

(八)签订劳动合同

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经过调查不存在问题的,由街道按相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应服从组织分配,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如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分配的,取消聘用资格,所空缺职位按相应程序进行递补。实行近亲属回避原则,拟聘人员与社区“两委”为近亲属(即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关系)的,不得在同一社区任职。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聘期届满时,工作在称职以上、符合续聘条件的,由社区党组织和居委会提出续聘意见,并报街道办理续聘手续。


三、相关待遇

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待遇按照《关于提高全市村(社区)工作经费和干部待遇的实施方案》(安组通〔2019〕5号)和《关于加强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队伍职业化建设的实施方案(试行)》(安组通〔2024〕15号)有关规定执行。


四、其他事项

(一)具体时间和其他相关事宜,以安宁市人民政府官网公告为准。报考人员必须自行关注安宁市人民政府官网发布的相关公告,如因自身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招聘的,责任自负。

(二)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市委社会工作部负责解释。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报名咨询电话:0871-68709616

监督电话:0871-68697329

(接听时间均为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5:00)

职位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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