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巧家县司法局公开招聘司法协理员

巧家县司法局公开招聘司法协理员

招聘2人1个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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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
2026/9/17 -2026/9/21

根据工作需要,巧家县司法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司法协理员,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正、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报名、面谈、面试、政审、公示等程序择优聘用。


二、招聘人数、岗位及职能

本次共招聘司法协理员2名,工作岗位在大寨、玉屏司法所。辅助司法所工作人员履行指导人民调解、参与基层普法与依法治理、组织提供基层公共法律服务、受委托承担社区矫正、协调开展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参与推进辖区基层法治建设、开展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协助做好人民陪审员选任、完成法律法规和上级司法行政机关交办的其他事务性工作。


三、用工方式及待遇

司法协理员为编外人员,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由司法局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建立劳动关系。工资待遇每月含五险一金3000元。


四、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公开招聘司法协理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年龄在18周岁至35周岁(2008年9月1日以前至1991年8月31日后出生);

5.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能熟练操作电脑;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心条件和工作能力;

7.热爱司法行政事业,志愿从事司法协理员工作;

8.具备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同等条件下,退伍军人、见义勇为人士、烈士、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子女,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救援人员,法学类专业毕业生,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优先录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招聘为司法协理员: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2.被开除公职、军籍的;

3.曾从事司法行政机关辅助工作,因违反工作纪律被解除劳动合同或者合同期限未满擅自离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家庭成员或者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6.不适宜从事司法协理员工作的其他情形。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本次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符合招聘条件有意愿报名者自行下载《巧家县司法局司法协理员公开招聘报名表》如实填写,并同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扫描件上传邮箱qjsfjbgs@163.com。

2.报名时间:2026年9月17日至9月21日。

3.报名资格初审。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入面谈环节;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全过程。

(二)面谈、面试

1.面谈、面试由巧家县司法局组织实施,范围为常见法律法规、司法行政职业能力等知识,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谈总分为100分,面谈合格分数为80分。低于80分的不得参与后续环节。

2.面试为100分,取最高分进行政审。

(三)体检

政审合格者进入体检程序。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地点另行通知。进入政审、体检环节,出现考生放弃或不合格情形的,按照面试成绩依次往后递补人员参加政审和体检。

(四)公示

对拟聘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五)聘用

公示期满未发现有影响聘用情形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期间第1个月为试用期,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六、其他事项

(一)报名人员必须认真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并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二)本次招聘通告及相关招聘信息公开进行发布。因查看其他渠道的错误信息造成报考失误的,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七、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招聘工作接受社会监督,违反招聘工作纪律、弄虚作假的,一经核实,严肃处理。对违规情况进行举报的,举报人需提供自身真实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和具体的举报材料,如提供虚假身份信息或未提供相应举报材料的,不予受理。

(二)联系电话:0870—71210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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