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通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关于公开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的通告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帮助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昭通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拟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因身体状况、技能水平、家庭因素、失去土地等原因难以实现就业,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失业并认定为昭通市就业困难人员(有效状态)的下列人员可以报名:
1.零就业家庭中的登记失业人员;
2.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
3.男年满50周岁和女年满40周岁以上的登记失业人员;
4.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
5.连续失业1年以上人员;
6.离校1年内持续6个月以上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7.被征地农民。
二、招聘岗位
(一)工勤服务辅助岗位一
1.招聘岗位:窗口服务辅助岗位。
2.招聘人数:1人。
3.工作职责:辅助开展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窗口服务及其他日常业务工作,完成单位交办的其他辅助工作。
(二)工勤服务辅助岗位二
1.招聘岗位:档案管理辅助岗位。
2.招聘人数:1人。
3.工作职责:辅助开展档案登记、信息录入等档案管理工作,完成单位交办的其他辅助工作。
三、岗位要求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
(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自愿从事公益性岗位工作,服从组织安排,保守工作秘密,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
(三)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熟练操作Word、Excel办公软件;工作细心严谨,责任心强,身体健康。
(四)具备与招聘岗位相匹配的其他条件。
四、用工期限
公益性岗位聘用期根据相关规定执行,一般不超过3年(含试用期)。
五、报名要求
(一)报名时间。自通告发布时起至2026年9月28日止。
(二)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请应聘者将身份证、毕业证、2寸蓝底证件照、电子《就业创业证》、其他个人材料(如荣誉证书、职业能力证书等)拍照或扫描,与《城镇公益性岗位报名登记表》一起打包后统一发送至邮箱:836915703@qq.com。联系电话:0870-2127251。(报考岗位务必在《城镇公益性岗位报名登记表》里注明)
六、资格审查
招聘单位对报名人员身份进行审核,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取消应聘资格。
七、测评、面试
招聘单位根据资格审查后的人员情况,对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组织测评、面试,时间、地点另行电话通知,应聘者需携带身份证原件参加测评和面试环节。
(一)测评。测评不指定辅导用书,也不指定或委托任何机构开展考前培训,主要考察应试者的综合素质和适配岗位能力。测评环节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在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不超过招聘计划数2倍的比例和测评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当并列第一人数达到招聘计划数2倍及以上时一并进入面试,排名第二者不再进入面试;当第二名成绩并列的则一并进入面试。
(二)面试。测评成绩不带入面试环节计算综合得分,面试采取面谈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最低控制线80分),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原则上录用每个岗位面试成绩最高分人员,但面试成绩达不到最低控制分数线80分以上的人员,不进入下一环节。面试成绩排名岗位第1位的人员,因故不能进入下一环节的,按面试成绩在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人员中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面试成绩出现并列第一时,则以测评成绩高者进入下一环节;若测评成绩依然并列,则进入加试环节。
(三)当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要素不匹配时,招聘单位在充分征求报名人员意愿的前提下,有效开展测试与面试工作。
八、体检与审核
面试通过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进行体检,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合格的,进入资格审核环节,审核通过的确定为拟聘用对象。若因放弃、体检不合格或者资格审核不通过出现岗位空缺时,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进行递补。
九、公示与聘用
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双方签订劳动合同。
十、福利待遇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设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工资2800元/月;试用期满后,执行基础工资加绩效工资,每月总工资3500元以内。
附件:城镇公益性岗位报名登记表
昭通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2026年9月14日(附件请识别二维码下载查看)
昭通市检验检测院2026年招聘10名检验检测辅助岗位专业技术人员通告
根据昭通市检验检测院工作需要,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检验检测辅助岗位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计划公开招聘检验检测辅助岗位专业技术人员10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
2.品行端正,责任心强,作风正派,自愿从事检验检测相关岗位工作,服从组织安排,保守工作秘密,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
3.身体健康,无传染病史、遗传病史;
4.具备与招聘岗位相匹配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
1.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曾被开除公职或因违纪被解除劳动关系的人员;
5.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6.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被禁止参加考试的人员。
(三)招聘岗位具体条件及人数
详见附件:《招聘岗位信息表》。
三、用工方式及到岗安排
(一)本次招聘人员为劳务派遣制员工,依法与昭通众汇人力资源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
(二)用工单位为昭通市检验检测院,聘用人员由用工单位统一管理、调配使用。
(三)聘用人员统一到岗,上岗时间另行通知,自上岗之日起计发薪酬。
(四)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用工单位考核合格的,正式定岗履职;考核不合格的,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四、待遇
月薪4500-7000元(含五险一金个人部分),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计发转正后工资的80%),工作及休息时间按照国家法定节假日规定和用工单位管理规定执行。
五、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委托昭通众汇人力资源有限责任公司组织实施,按照发布通告、报名、资格审核、考试、面试、体检与考察、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一)发布通告。通过昭通市人民政府、昭通人社、昭通市检验检测院和昭通众汇微信公众号公开发布招聘通告。
(二)报名。
1.报名方式:本次招聘实行线上报名,不接受现场、短信或来电报名。报名网址:[https://baoming.ynexam.com/exam/ODE2]
2.报名时间:2026年9月15日9:00至2026年9月30日18:00,逾期报名系统将自动关闭,不再接受报名。
3.报名要求:本次招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应聘人员应仔细阅读本通告及岗位信息表,严格按照岗位条件和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提交审核后一律不得更改,请慎重填报。
(三)资格审核。
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分为网上初审和资格复审两个环节。
1.网上初审:报名期间,招聘组织方对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和电子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初审结果通过报名系统反馈,初审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初审未通过的,可在报名时间内补充材料重新提交或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2.资格复审:面试前对拟进入面试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复审,核验报名材料原件及相关证明。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及所需材料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或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由此产生的空缺按规定递补。
(四)组织考试。
考试方式根据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人数比例确定:
1.岗位初审通过人数与招聘计划人数比例低于20:1的,通过资格审核的应聘人员直接进入面试;比例达到或超过20:1的,增设笔试环节,笔试相关安排另行发布补充通告。
2.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满分100分,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检验检测相关专业知识,主要测查应聘人员的专业素养、综合能力及岗位适配性。笔试成绩设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面试环节。
3.报考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试辅助岗并持有特种设备检验人员资格证书,或报考计量检测辅助岗并持有注册计量师资格证书的人员,经核验合格后,可免予笔试直接进入面试。
4.成绩公布:笔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通过昭通市检验检测院、昭通众汇微信公众号公布。
(五)面试。
1.面试对象确定:
(1)未增设笔试环节的岗位:所有通过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全部进入面试;
(2)增设笔试环节的岗位:按照1:2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若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并列人员一并进入面试。免笔试人员直接进入面试,不占用笔试人员的面试名额。
2.面试方式: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进行,每人面试时间10分钟,主要对应聘人员的专业技能、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职业素养及岗位匹配度等进行综合考核。
3.评分规则:面试评委组由5名考官组成,采取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计算剩余考官平均分为面试最终成绩的方式打分。面试成绩满分100分,设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后续招聘环节。
4.成绩公布:面试成绩当场告知应聘人员,并由应聘人员签字确认。
5.最终成绩:本次招聘最终成绩以面试成绩排序确定。面试成绩相同的,由招聘单位组织加试,加试成绩作为最终排序依据。
(六)体检与考察。根据最终成绩按从高到低顺序,按照计划招聘人数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与考察的应聘人员。体检或考察不合格按最终成绩排名由高至低顺序进行递补。
(七)公示。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八)聘用。公示无异议后,拟聘用人员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依法与昭通众汇人力资源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六、重要提示
(一)本次招聘后续笔试、面试、体检、聘用等相关通知,均通过昭通市检验检测院和昭通众汇微信公众号发布,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因未及时查阅信息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二)应聘人员应如实填写个人信息、提交相关材料。凡存在伪造、变造证件证明,填报虚假信息,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报考资格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
(三)应聘人员在招聘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因联系方式变更、关机或其他原因导致无法联系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四)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五)本通告未尽事宜,由昭通市检验检测院负责解释。
七、咨询及监督电话
(一)报名咨询:0870-2121510,0870-2397799
(二)监督电话:0870-2121510(昭通市检验检测院人事科)
附件:《招聘岗位信息表》
昭通市检验检测院
2026年9月14日
(微信扫描下方二维码查看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