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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双版纳州消防救援局2026年第三批政府专职消防员招录公告

西双版纳州消防救援局2026年第三批政府专职消防员招录公告

招聘18人5个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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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
2026/9/10 -2026/9/18 18:00
面试时间
2026/9/30前

为进一步充实一线执勤力量,优化队伍结构、稳固基层执勤战斗力,根据《云南省消防救援队伍政府专职消防员招录办法》(云消〔2025〕109号)、《云南省消防救援总队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专职消防员和消防文员招录工作的通知》(云消〔2026〕31号)相关规定,经报请云南省消防救援总队政治部备案同意,西双版纳州消防救援局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面向社会公开开展第三批政府专职消防员招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录政府专职消防员17人、消防文员1人,政府专职消防员统筹分配至全州各消防救援大队及基层执勤站点,消防文员工作地点为勐海县消防救援局。具体招录岗位、人数和岗位履职要求详见《西双版纳州消防救援局2026年第三批公开招录政府专职消防员岗位要求一览表》(附件4)。本次招录岗位限定条件均为岗位履职必备条件,不构成任何身份、性别歧视,公告最终解释权归西双版纳州消防救援局所有。


二、报考资格条件

(一)专职消防员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志愿从事消防工作;

3.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4.具有高中(中专)以上学历;

5.身体和心理健康;

6.具有良好的品行;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招聘对象仅限男性(因需承担24小时值班执勤、灭火救援现场逐行出警、夜间应急外出任务,招聘对象仅限男性,属岗位履职合理必需,非性别歧视)

(二)消防文员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为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

3.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含)以上学历;

4.无传染性、慢性疾病等;

5.无违法犯罪、治安处罚记录;

6.具备招聘岗位所需求的资格条件。

7.专业要求:会计学、财务管理、审计学、财政学、金融学等相关专业;需持有《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三)优先招录条件

1.具有2年以上灭火救援实战经验的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人员、具有2年以上驾龄且持准驾A1、A2、B2驾驶证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以下;

2.会计文员岗位持有中级及以上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者优先;

3.具有较强文字功底、会熟悉使用office、excel、ppt等办公软件;


三、不予招录情形

报考人员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一律不予招录:

(一)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二)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者有吸毒史的;

(三)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或者因违反管理规定被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五)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报名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招录资格的;

(六)提供的涉及招录资格的申请材料或者信息不实,且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

(七)作弊、串通作弊或者参与有组织作弊的;

(八)拒绝、妨碍工作人员履行管理职责的;

(九)威胁、侮辱、诽谤、诬陷工作人员或其他招录对象的;

(十)其他扰乱招录工作秩序的违纪违规行为;

(十一)存在其他不适宜从事消防执勤救援工作情形的。


四、招录程序

本次招录严格按照规范流程闭环开展,具体环节为:发布招录公告(西双版纳消防官方微信公众号)、网上报名(邮箱)、线上资格复审、体能考核、结构化面试、总成绩核算、岗位调剂、体格检查(含心理测试)、政治审查、拟录用公示、签订用工合同,全程公开透明、规范留痕,主动接受监督。

(一)网上报名(9月10日-9月18日18时)。本次招录公告仅通过西双版纳消防官方微信公众号统一对外发布,不通过任何第三方平台、自媒体、私人社群发布招录信息。本次招录全程采取线上网络报名方式,不接受现场报名、电话报名。

1.报名邮箱入口:1806069731@qq.com。考生须在公告规定的报名时段内,如实填报个人报名信息、完整上传对应报考佐证材料。所有考生须对本人填报信息、上传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凡信息不实、材料弄虚作假、伪造佐证资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及录用资格,纳入消防招录黑名单。

2.报名附件模板说明:本次招录所有需要签字、填报的制式材料均统一提供官方模板,考生须严格按照官方模板规范填写、手写签字、扫描上传,不得私自修改模板格式、内容。本次招录官方配套模板包含:1.《政府专职消防员报名登记表》(附件1);2.《自愿参与招录承诺书》(附件2);3.《个人身体健康承诺书》(附件3)。所有模板统一随本公告同步发布,考生自行下载使用。

4.本次招录所有考试安排、资格审核等相关通知,均通过短信形式统一发送至考生报名填报的手机号码。因考生手机号码填写错误、手机停机、短信拦截、自行屏蔽、未及时查看或个人设备故障等各类个人原因,导致未能接收、遗漏、错过各类招录通知及相关环节安排的,我局不承担任何责任,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

(二)线上资格复审(9月21日-9月23日17时)。本次招录不设现场报名及现场初审,全部资格审核工作依托线上报名系统开展。我局对照招录条件、岗位要求逐人核验报考资料,建立资格审核台账,对存疑人员集中复核、明确驳回依据,全程留痕备查。严禁随意放宽招录条件、违规剔除合规报考人员,线上复审未通过人员不得进入后续考核环节。

(三)考核测试(9月30日前)。政府专职消防员考核测试包含体能测试(占40%)、结构化面试(占60%)2项内容,消防文员考核测试包含笔试、结构化面试2项内容。由我局统一组织实施,参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相关标准执行。

1.体能测试:按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2026年消防员招录体能测试项目及标准》(附件5)执行。体能测试实行量化评分,其中:1000米必考、其余6项科目两项任选一项,体能测试单项有效成绩为1分~15分,总成绩最高40分;体能测试任一单项未取得有效成绩的,不予招录。

2.笔试:主要考察考生的知识储备、岗位适配度、逻辑思维能力、文字综合能力和履职应知应会水平,全面检验考生是否具备从事消防岗位工作的基础素养和专业能力。

3.结构化面试:面试主要考察招录对象的身体形态、仪容仪表、语言表达、交流沟通能力等内容,面试由西双版纳州消防救援局参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相关项目及标准执行。面试实行百分制,成绩低于60分的考生直接淘汰,取消本次招录资格。

(四)岗位调剂。所有考核完成且面试成绩合格的考生,在本岗位拟录用人员已满足且其他岗位空缺情况下,由我局组织岗位调剂,考生确定所属录用单位后方可进入后续招录环节。未参与岗位分配、主动放弃分配的考生,直接淘汰。

(五)体格检查(10月9日前)。统一组织考生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开展体检,体检标准参照《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规范》(云人社发〔2023〕12号)及《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考生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按规定申请一次复检,体格检查为准入性考核,体检不合格者直接淘汰,体检费用由应聘者个人承担。

(六)政治审查(10月18日)。由支队政治部参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政治审核要求,重点审查招录对象的政治面貌、宗教信仰、政治言行、主要经历、出国(境)情况、奖惩情况、个人征信、现实表现和违法犯罪情况,核查了解其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成员的政治情况。政治审查为准入性考核,政治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七)公示及录用(以州消防救援局通知时间为准)。根据招录对象的总成绩和优先录用规则分别排名。总成绩(总分100分)=体能测试成绩(总分40分)+面试成绩(总分100分)×60%,计算总成绩时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根据招录对象体能测试和面试、政治审核、体格检查等情况,分类确定拟录用(补录)人员名单,在西双版纳消防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含拟录用(补录)人员名单、监督渠道等信息,主动接受纪检部门及社会公众监督(州消防救援局纪检组监督电话0691-2557956)。公示期满,根据公示情况,确定录用人员名单。被录用人员签订《政府专职消防员拟录用对象入职承诺书》,未签订的视为主动放弃录用资格。


五、录用及岗前培训

(一)现场资格终审及合同签订。本次招录在签订正式用工劳动合同前,统一组织拟录用人员开展现场资格终审,由各用人单位负责现场核验考生全套纸质资料,从严核查报考资格、信息真实性及材料完整性。凡考生未按时参加现场资格终审、未完整递交审核资料、材料缺失不全或资格审核不合格的,一律视为自愿放弃本次招录资格,不再组织补审、补录,相关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终审查实材料造假、信息不实、资格不符、隐瞒实情等问题的,直接取消拟录用及入职资格。

1.全员必备提交材料。材料审核总体原则:标注提交复印件的材料,原件仅作现场核验,核验无误后由考生本人带回,留存复印件存档;未标注复印件、明确需提交的材料,须上交原件存档,不予退回。

(1)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现场核验,留存1份复印件存档;

(2)毕业证、学位证(如有)原件现场核验,留存1份复印件存档;

(3)个人征信记录(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出具)上交纸质原件存档;

(4)大专及以上学历人员《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效期内)上交纸质打印版原件存档;

(5)《自愿参与招录承诺书》上交完整签字原件存档;

(6)《政府专职消防员报名登记表》上交完整签字原件存档;

(7)《个人身体健康承诺书》上交完整签字原件存档。

2.按需提交材料(根据个人实际情况提供)。以下材料均需以原件现场核验,核验无误后原件由考生带回,留存1份复印件存档:

(1)退伍证明材料;

(2)立功受奖证书、证章等表彰材料;

(3)专业技能、岗位资质证书;

(4)原工作单位出具的个人工作表现证明;

(5)其他个人技能、荣誉相关证明材料。

3.现场审核纪律要求。考生须严格按照通知时间抵达指定地点参加资格终审,逾期未到、擅自缺席、材料不全、审核不合格的,一律视为自愿放弃招录资格,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终审合格人员须按要求签订《政府专职消防员拟录用对象入职承诺书》,未按期签订的视为自动放弃录用资格。公示及终审无异议后,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岗位职责、薪酬待遇、合同期限等内容。拟录用人员未按时报到、擅自放弃入职的,取消录用资格。新入职人员在劳动合同期内无正当理由擅自离职的,不再纳入全省政府专职消防员招录范围。

(二)岗前培训。

1.政府专职消防员须参加不少于3个月的入职训练。其中,在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工作的政府专职消防员入职训练由州(市)级以上消防救援局集中组织,在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工作的政府专职消防员入职训练由县(市、区)级以上消防救援局集中组织。

2.入职训练期间待遇按照招录单位编外人员试用期工资标准执行,培训期即为试用期。用人单位应按照“一人一档”原则,建立政府专职消防员人事档案,档案应包括入职培训、党(团)员、劳动合同和考核等材料。

3.政府专职消防员入职训练期(即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依法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不合格的不予确定劳动关系。新入职政府专职消防员在劳动合同期限内非正当原因擅自离职的,不再纳入政府专职消防员招录范围。


六、相关说明

(一)本次招录全程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执行回避制度,招录流程、环节、结果全程公开,主动接受纪检监察及社会公众监督。报考人员存在材料造假、考试作弊、扰乱招录秩序、恶意纠缠工作人员等违规违纪行为的,一律取消报考及录用资格,纳入招录黑名单,依规追责问责。

(二)本次招录不委托任何校外培训机构、中介机构开展考前培训,不售卖任何辅导资料,不收取考生报名费、考试费等相关费用,谨防各类虚假招录诈骗行为。

(三)考生体检费用由个人自行承担,官方招录各环节不收取任何费用。

(四)本次招录严格按照总队文件规定及总队政治部备案批复要求组织实施,全程落实招录纪实留痕、廉政风险防控、闭环管理工作要求,所有招录档案资料留存期限不少于劳动合同期满后3年。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西双版纳州消防救援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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