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平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因工作需要,经永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公开招聘。
二、招聘岗位、人数、工作地点
(一)招聘岗位:职业技能培训业务经办辅助人员;
(二)招聘人数:1人;
(三)工作地点:永平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三、应聘条件
具有永平县户籍,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记录;服从安排,吃苦耐劳,身体健康;符合城镇公益性岗位安置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
(一)学历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二)工作要求:思想政治素质好,爱岗敬业,责任心强,工作积极,能够熟练地运用电脑及办公软件,有办公室工作经历人员优先。
四、待遇情况
(一)按国家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工资待遇每月1970元+单位补助;
(二)购买国家规定的社会保险。
五、报名时间、地点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2026年9月14日至9月28日;
(二)报名地点及方式:博南文化园政务大厅就业中心办公室,本次报名只接受现场报名;
(三)联系人及电话:李锦洋,0872-6526884。
六、报名时提供的材料
(一)报名:报名时需提供身份证、户口册、《就业创业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近期1寸免冠照片2张等材料。(二)面试:面试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择优的原则,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