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庆县紧密型县域医共体辛屯镇中心卫生院分院公开招聘编外人员公告-云南-医疗-2026-体制内直签非编-鹤庆县紧密型县域医共体辛屯镇中心卫生院分院

鹤庆县紧密型县域医共体辛屯镇中心卫生院分院公开招聘编外人员公告

鹤庆县紧密型县域医共体辛屯镇中心卫生院分院公开招聘编外人员公告

招聘4人3个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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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
2026/8/11 09:00-2026/8/14 16:00
笔试时间
2026/8/17 09:00-2026/8/17 11:00
面试时间
2026/8/17 13:00

为进一步充实我院卫生专业技术人才队伍,满足日常业务开展及群众就医服务需求,经研究,鹤庆县紧密型县域医共体辛屯镇中心卫生院分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以德才兼备、爱岗敬业、务实担当为用人标准,严格规范招聘程序,综合考评、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三、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本次招聘岗位专业、学历、户籍、资质等条件的社会人员,同等条件下有工作经验者优先录取。

(二)基本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医疗卫生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优良。

2.具备岗位所需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职业素养,能够胜任岗位工作。

3.身体健康,符合医疗卫生从业人员体检标准,能够正常履职。

4.年龄18(2008年7月31日及以前出生)至35周岁(1991年7月31日及以后出生)。执业医师男性年龄放宽到45周岁,女性年龄放宽到40周岁。

5.未与其他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无在岗在编、劳务派遣等在岗情况。

(三)不得报考情形

1.受过刑事处罚、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结案的;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

2.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吸毒史人员,以及法律法规禁止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

3.普通高校全日制在读学生、现役军人。

4.长期酗酒、有不良嗜好成瘾者。

5.其他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弄虚作假、隐瞒情况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式、时间及地点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26年8月11日至2026年8月14日(每日9:00—16:00),逾期不再受理。

3.报名地点:鹤庆县紧密型县域医共体辛屯镇中心卫生院分院综合楼三楼办公室。

4.报名材料: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2份),个人简历1份。所有材料现场核验原件、留存复印件。

(二)资格审查

严格实行全程资格审查制度。报考人员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报名初审合格后进入考核环节,凡在报名、考试、体检、考察、聘用任一环节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信息不实、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报考及聘用资格。材料不全、逾期未补齐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

(三)考核方式及规则

1.开考规则

岗位招聘计划数与有效报名人数比例不足1:2的,不组织笔试,所有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直接进入面试;岗位招聘计划数与有效报名人数比例达到1:2及以上的,组织开展笔试,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以招聘人数1:2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员,若末位出现笔试成绩并列人员,则一并进入面试。

2.考核内容及分值

笔试、面试均实行百分制计分。笔试:主要测试岗位相关专业基础知识和业务能力。面试:主要测评考生专业实操能力、沟通表达、综合素质及岗位适配度。面试设置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面试成绩未达合格线的,直接取消后续招聘资格,不予聘用。

3.综合成绩计算

需组织笔试岗位: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无需笔试岗位:综合成绩=面试成绩

4.体检人选确定

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

5.考核时间地点

(1)笔试

时间:2026年8月17日上午9:00至11:00

笔试为闭卷考试,请参加笔试人员8:30进入考场,开考半小时未到场者取消考试资格。

若因不可抗力需调整笔试考试时间,则另行通知。

地点:鹤庆县紧密型县域医共体辛屯镇中心卫生院分院三楼会议室。

笔试考生须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第二代)或本人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需参加笔试考试的考生未完成笔试所有考试科目或虽参加笔试考试但未取得有效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2)面试

时间:2026年8月17日中午13:00

地点:鹤庆县紧密型县域医共体辛屯镇中心卫生院分院三楼会议室。

参加面试的考生须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第二代)或本人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面试。

(四)体检

体检参照医疗卫生从业人员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考生须按规定时间、地点完成全部体检项目,逾期、缺检视为自动放弃。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收到体检结论5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检,复检仅限1次,最终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弄虚作假、隐瞒病史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五)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开展考察工作,重点考察政治素养、道德品行、遵纪守法、工作作风、履职能力、廉洁自律情况,核实个人报考信息、资质材料真实性。考察不合格、信息不实、不符合岗位条件的,不予聘用。

(六)公示

根据考核、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七)岗位递补

公示及聘用环节出现岗位空缺(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自愿放弃聘用等),按本岗位综合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

(八)聘用及待遇

公示无异议后,组织岗前培训。新聘用人员实行3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签订编外劳务聘用合同;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薪资福利待遇按我院编外人员相关管理制度执行。


五、工作纪律

1.招聘工作人员严格执行回避制度,依规开展招聘工作,确保公开、公平、公正。

2.严禁徇私舞弊、弄虚作假、泄密失密,一经发现严肃追责。考生存在虚假报名、作弊、隐瞒信息等违规行为的,立即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


六、其他事项

1.考生须准确留存联系方式,全程保持电话畅通,因无法联系造成后果的,视为自动放弃。

2.考生报名、考试期间食宿、交通费用自理,注意人身及财产安全。

3.本次招聘未尽事宜由我院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18787216702

咨询时间:工作日正常上班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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