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9人1个岗位
根据工作需要,富宁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计划招聘编外人员9名,具体岗位为行政执法辅助人员。
二、招聘流程
本次招聘全程按照:发布公告→现场报名及资格初审→面试考核→体检→政治考察(政审)→公示→试用期考核→签订劳动合同流程开展,不组织笔试,仅开展面试考核。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观念强;
2.热爱城市管理和综合行政执法工作,作风严谨,吃苦耐劳,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具有国家承认的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年龄18—40周岁,限男性;
4.身体健康,无残疾,无纹身,无口吃,无色弱色盲,无肢体功能障碍,无传染性疾病,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素质和工作能力;
5.具有一定的语言表达能力和处理突发事件的应变能力。
(二)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情形
1.中共党员;
2.具有服兵役经历的退伍军人;
3.具有公文写作特长、驾驶技能特长(持有C1及以上机动车驾驶证),公安院校或政法院校毕业生,具有城市管理执法、综合行政执法或行政机关等相关工作经验的人员。
(三)不符合报名条件情形
1.散布有损国家声誉言论,组织、参与反对国家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3.曾受过刑事处罚(含免予刑事处罚)、行政拘留、司法拘留、吸毒人员;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
5.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存在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
6.在各类公职、编外招聘考试中有作弊、弄虚作假记录;
7.现役军人、全日制在读在校学生;
8.法律法规、单位规章制度规定不适宜从事行政执法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
(一)报名时间:2026年7月29日至2026年8月10日(8:00—11:30,14:30—17:30),周末除外。
(二)报名地点:富宁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办公室(富宁县普厅北路2号9楼)。联系电话:0876-3069975、0876-3069983。
(三)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人员须本人携带相关材料到报名地点现场报名,不得委托他人代为报名。
(四)报名所需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3.近期红底正面免冠彩色小2寸照片2张;
4.复员退伍军人须提供复员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5.持有驾驶证的须提供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6.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如中共党员证明、工作经历证明等)。
(五)报名要求:报名人员须如实填写《富宁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报名表》,确保信息真实、完整。凡发现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报名及聘用资格。
五、面试
(一)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总分100分。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应变处置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以及与岗位的匹配适应性等。
(二)面试比例: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全部进入面试。为保证招聘质量,面试设置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方能进入下一环节。
(三)面试时间、地点:报名工作全部结束后,通过电话、短信统一通知面试人员具体时间、考场地点,考生须按时到场签到,逾期未到场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应聘人员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参加面试。
(四)成绩排序规则。以面试成绩为最终考核成绩,按面试分数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选;若面试成绩同分,依次优先录取退伍军人、中共党员、持有驾驶证、有相关执法工作经验人员。所有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六、体检与考察
(一)体检: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按综合成绩依次递补。
(二)考察: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重点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情况。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考察的,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延递补。
七、公示与聘用
(一)公示: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后,在富宁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ynfn.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
(二)聘用: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签订劳动合同。
八、待遇保障
(一)试用期工资待遇为2000元/月。
(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签订劳动合同,工资待遇按县财政核定的编外聘用人员标准执行(含五险),具体标准为3000元/月以上,按规定缴纳五险。
九、纪律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采取自愿报名,面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法,择优录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凡发现并经查实考生在报名、面试、体检、考察、聘用等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
监督电话:富宁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办公室0876-3069975
十、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应聘人员应保持通信畅通,因通讯不畅导致的相关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三)本公告由富宁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解释。
附:富宁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报名表
富宁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6年7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