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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宁县工信商务局关于2026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人员的公告
富宁县工信商务局关于2026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人员的公告
事业单位招考

招聘1人1个岗位

报名时间
2026/7/24 08:00-2026/8/29 17:30

为进一步充实我局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力量,强化辖区矿山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效能,保障矿山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编外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岗位名称:驻矿安全监察员。

岗位设置:招聘编外人员1名。

工作地点:富宁县木央镇普阳村普阳街道。

工资待遇: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工资不低于云南省最低工资标准。试用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签订编外聘用合同,月薪3060元(含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

岗位主要职责:负责派驻普阳煤矿日常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排查矿山生产安全隐患,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跟踪隐患整改落实情况,建立安全检查台账;协助开展矿山安全生产宣传、培训、应急处置及资料整理上报等相关工作;完成县工信商务局交办的其他安全生产监管辅助工作。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作风踏实,爱岗敬业,无违法违纪、不良信用记录;

2.身体健康,心理素质良好,能够适应矿山一线外勤、驻点巡查工作,吃苦耐劳,责任心强,服从工作安排;

3.年龄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出生日期以公告发布当日为准),男女不限;

4.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5.熟悉基本办公软件操作,具备一定的文字撰写、台账整理能力;

6.优先聘用条件:安全工程、采矿工程、矿山机电、地质工程等相关专业优先,有矿山安全监管、矿山企业从业经验者优先。

(二)不得报考情形

1.应聘人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2.应聘人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应聘人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者有吸毒史的;

4.应聘人曾因违反纪委监委、公安机关有关管理规定而解除劳动合同的;

5.应聘人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

6.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不能报考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原则及方式

(一)招聘原则

本次招聘严格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通过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公示程序择优聘用符合岗位条件的人员。

(二)报名

1.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8月29日(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周六、周日不接受报名,逾期不再受理报名)。

2.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及邮箱投递的方式进行。

现场报名地点:富宁县新华镇文苑路35号富宁县工信商务局三楼办公室(一)。

咨询人及联系方式:黄国亮,17787079872。

线上报名联系人及邮箱:黄国亮,407861463@qq.com。

3.报名所需材料:

(1)本人有效第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2)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

(3)个人简历1份;

(4)相关从业资格证书、工作经历证明(如有,优先加分项);

(5)《富宁县工信商务局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报名表》;

(6)本人近期免冠小一寸彩色照片。

说明:现场报名所需材料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统一使用A4纸张,原件现场核验后返还。

4.报名要求:报名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及聘用资格。

(三)资格审查

招聘工作组对报名人员材料进行资格初审,结合岗位招聘条件核实报考人员资质。资格审查合格人员方可进入后续面试环节,审查结果将通过电话通知本人。

(四)面试

1.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岗位认知、沟通表达、应急处置能力及矿山安全相关基础常识。

2.面试时间、地点另行电话通知。

3.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聘名额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成绩并列者优先录用有相关岗位工作经验、相关专业学历人员。

(五)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空缺岗位按面试成绩依次递补。

(六)公示

根据面试、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富宁政务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人员,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公示期间有异议且经查实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聘用

公通过资格审查、面试和体检的报考人员,由富宁县工信商务局根据相关要求通知上岗,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结束后考核合格的,富宁县工信商务局与应聘者签订劳动合同,首次签订聘用劳动合同期限为1年,聘用期满后经考核评定为合格以上档次的继续聘用,续签劳动合同。不能依法履行聘用合同约定的,依法予以解聘。

办理聘用手续之前,拟聘用人员与原单位劳动关系须自行协商解除,并提交解除劳动合同的相关手续,方可办理聘用。否则将按规定取消报考人员聘用资格,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五、其他有关事项

1.本次招聘全程不收取任何报名费、考试费,不委托任何第三方机构代为招聘,请勿轻信虚假招聘信息。

2.考生务必保持报名预留电话畅通,因个人原因未及时接听通知、未按时参加考试、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

3.聘用人员在岗期间需严格遵守单位规章制度,服从岗位调配和工作安排,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4.本次招聘公告未尽事宜由富宁县工信商务局负责解释。

5.招聘咨询电话:富宁县工信商务局办公室,0876-3069860。

附件:1.富宁县工信商务局编外人员招聘岗位表

      2.富宁县工信商务局编外人员招聘报名表

富宁县工信商务局

2026年7月24日



职位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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