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2人1个岗位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委托专业招聘机构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招聘岗位
二、招聘岗位及报名条件
(一)招聘对象及人数
招聘岗位名称 |
拟招聘人数 |
性别要求 |
年龄要求
|
学历要求 |
专业要求 |
招聘条件 |
执法辅助岗 |
2 |
男 |
35周岁及以下 |
中专及以上 |
不限 |
无 |
(二)招聘人员需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思想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作风正派,具备爱岗敬业、吃苦耐劳精神;
3.纪律观念较强,能保守工作秘密,服从工作安排;
4.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党纪立案查处、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者有吸毒史的;
3.被开除公职或者因违纪违法被机关、事业单位解除聘任合同或者聘用合同的;
4.曾因违反有关管理规定而解除劳动合同的;
5.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6.具有严重身体或精神疾病的;
7.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8.现役军人、在读学生;
9.其他不符合聘用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6年07月24日-2026年07月31日下午17时截止。
2.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1)现场报名地点:嵩明县零工市场,联系电话:0871-66035746。报名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时至12时,下午2时至5时。
(2)报名所需材料:
1)报名表(附件1)、应聘诚信承诺书(附件2);
2)居民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近期两英寸白底彩色照片两张;
3)证明本人工作技能的相关材料复印件(验原件);(如:职称证书、专业等级证或职业资格证等)
4)在职人员需提交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原件,证明材料需注明单位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并加盖公章。
5)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的本人近期征信报告原件。
注:以上报名材料均提供一份,报名者按要求如实提交。每位应聘人员只能应聘一个岗位。提交前请认真检查报名信息,一旦提交,将不可修改。所有报名材料不予退还;仅接现场报名,恕不接受电话、或邮寄材料报名。
(二)资格审查
采取现场报名、资格审查的方式,现场审核通过者,领取审核合格报名表。参加下一环节时,出示资格审查合格证明方能参加考试。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一经发现弄虚作假者,即取消应聘资格。
(三)面试
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进入面试,面试采取面谈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
面试结束后1个工作日内进行综合成绩公示,公示期为3天,公示期满无异议,按应聘人员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拟聘用人员,进入下一环节(成绩低于60分以下的人员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四)体检
1、体检人员确定:依据考试面试成绩,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如果出现两名及以上报考者成绩相同时,则加试一场面试,按加试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选。
2、体检标准:参照《职工普通入职体检》执行,体检所需费用由本人承担。体检结论有异议者,可以申请一次复检机会,复检不合格不予录用,复检费用由本人承担。
3、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拟聘资格。
(五)政审
体检结束后,由招聘方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政审,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社会行为、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等现实表现情况。
四、公示
根据应聘人员成绩、体检、考察政审和递补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在“嵩明县零工市场线上服务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期3天。公示结束,无异议,安排上岗试用。注:本次招聘全流程中的每个环节的成绩均在“嵩明县零工市场线上服务平台”上进行公示。
五、聘用及待遇
(一)对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公示无异议后,由嵩明嘉益人力资源有限公司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购买五险,试用期2个月,以劳务派遣的方式派遣至嵩明县小街镇人民政府工作,执行劳务派遣制管理,试用期满后对聘用人员进行业务测试和考核,考核不合格的,按照劳动合同给予解聘。
(二)劳动合同两年签订一次,合同期满后对聘用人员进行业务测试和考核,考核合格的根据岗位需要续签劳动合同。对本年度考核不合格的,按照劳动合同给予解聘。
(三)应聘人员基本工资待遇
防火期内(12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实发工资3500元/月,休整期(7月1日至11月30日)实发工资3000元/月。
六、递补
因体检、政审、试用环节不合格或考生自愿放弃体检、政审及试用环节而产生的空缺名额,按照考试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如果出现两名及以上递补人员成绩相同时,则加试一场面试,按加试的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递补人选。
七、纪律要求
(一)报考人员填写或提交个人资料要做到全面、真实、准确、有效,不得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或不具备应聘资格、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
(二)报名后,报考人员应注意及时了解招聘工作进程和有关事项的通知,并保持联系电话畅通。若因报考人员不及时上网查看公告或联系电话不畅通而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
(三)招聘单位、代理招聘单位负责人和相关人员与应试人员中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八、重要提示
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报名费,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考试辅导培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招聘单位及代理方无关,敬请广大报名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