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5人4个岗位
根据工作需要,南华县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勤务辅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说明本次招聘岗位为协助民警开展执法执勤和其他勤务活动的勤务辅警。勤务辅警不具有人民警察和公务员身份,不纳入编制管理,不行使人民警察职权。
二、招聘人数及岗位
本次共招聘5人,单位为南华县公安局内设机构及派出机构,具体岗位详见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要求18周岁至35周岁之间(即1991年7月至2008年7月期间出生),以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登记日期为准;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道德品行良好,遵纪守法;
5.勤务辅警应当具有高中(含中专、中技)以上文化程度,文职辅警应当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无色盲、无口吃、无纹身,无明显生理缺陷及特征,无各种慢性传染性疾病、无精神性疾病;
7.具有吃苦耐劳精神,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优先条件
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烈士、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和警务辅助人员的配偶、子女,退役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救援人员,见义勇为人员,公安和政法院校毕业生。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招聘为警务辅助人员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2.受过司法拘留、行政拘留的;
3.因卖淫、嫖娼、赌博、吸毒等受过治安管理处罚的;
4.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因严重违纪违规被辞退或者解聘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7.现役军人、全日制院校在读学生;
8.从事辅警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9.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不得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五、招聘程序
招聘辅警程序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体能测试、面试、体检、调剂递补和政治考察。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6年7月8日8时至2026年7月12日18时。
2.报名形式:网上报名。请在“南华警方”微信公众号扫码自行下载“南华县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和“报考诚信承诺书”,打印签字后扫描发送至邮箱nhgaljx@163.com.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岗位计划招聘数与报名人数低于1:2比例的,取消或削减该岗位。
3.报名资格审核。报考人员接到通知后带上以下资料前往指定地点配合做好报名资格审查工作。本人近期免冠白底小1寸证件照(3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查看原件并提交复印件);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打印件1份(查看原件并提交复印件);有优先条件的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查看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二)笔试
1.笔试方式及内容。笔试采取闭卷考试形式进行,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对报考人员的文化知识掌握情况进行书面测试,笔试范围包括行政能力测试、法律、公安基础知识、《云南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等。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50%。
2.笔试时间和地点。以笔试公告或电话通知为准,公告通过“南华警方”微信公众号公布。
(四)体能测试
1.笔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以1:5的比例确定进入体能测评人员名单。如该岗位人数不足1:5的,按实际人数进入体能测评。体能测评实行单项淘汰制,体能测评单项目不合格的,不得进入后续环节。
2.根据通知安排,本人携带居民身份证原件到指定地点按时参加体能测试,不按时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要求执行。
(五)面试。体能测评结束后,合格人员根据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岗位招聘计划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如出现笔试成绩末位同分的情况,则末位同分人员同时进入面试环节。如面试人数达不到该岗位招聘计划的比例人数,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现场公布。面试合格分数线为70分,面试成绩未达合格分数线的,不得参与后续环节。
(六)综合成绩计算方式。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进行计算。如出现综合总成绩相同的情况,依次按照面试成绩、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排名。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由南华县公安局划定,综合成绩未达合格分数线的,视为不合格,不得参与后续环节。
(七)公示。拟聘用辅警在“南华警方”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照相关程序进行聘用,对公示期内群众反映存在问题人员,待问题核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八)体检。笔试、体能测评和面试结束后,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名,按岗位招聘计划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特殊标准(试行)》,按具体通知要求统一到南华县人民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九)考察政审。体检结束后,对合格人员进行考察和政审,考察标准根据岗位需求,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相关要求执行。
(十)调剂递补。体检、考察政审阶段出现考生放弃或不合格情形的导致岗位出现空缺,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顺序进行一次性调剂递补。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十一)聘用。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人员,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关系。本次招聘的辅警用工形式为用工单位直接签订劳动合同,主要职责为协助公安机关执法岗位人民警察开展工作;招聘的辅警不纳入编制管理,不具有人民警察和国家公务员身份,不行使人民警察职权。
六、招聘岗位薪酬待遇及后续管理
(一)工资福利。试用期满后人均保障金额约3600元/月(含五险)。
(二)实行警务化管理,警务辅助人员按照《云南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及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相关管理规定执行。
七、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资格,已聘用的,立即解除劳动合同,追究法律责任。
(二)本次招聘过程中,报名人员应随时保持通信畅通,因联系方式变更或其他原因,导致无法取得联系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三)报名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公告相关规定。因违反相关规定或个人原因造成报名失误的,一切后果由个人自行承担。
(四)本次招聘工作由南华县公安局督审大队全程参与监督,违反招聘工作纪律、弄虚作假的,一经核实,严肃处理。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干部职工进行监督。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费用(如报名费、考试费等),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不发放学习资料。
本公告由南华县公安局政工室负责解释。联系人及电话:罗警官,15087230120。
南华县公安局
2026年7月7日
附件1南华县公安局2026年第三批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岗位表.xls
附件2报考诚信承诺书.docx
附件3南华县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1).xls
审核:吴啟
责编:刘雁
编辑:罗奎
来源:政工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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