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2人1个岗位
根据工作需要,富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面向社会招聘编外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聘用岗位
新华市场监督管理所协管员1名,办公地点:新华镇。
归朝市场监督管理所协管员1名,办公地点:归朝镇。
二、工作内容
市场监管领域证照办理、辅助执法。
三、薪酬待遇
确定聘用后即签订劳动合同并建立劳动关系,劳动合同实行三年一签。违反相关规定不适合岗位工作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管理办法解除劳动关系。办理聘用手续之前,拟聘用人员与原单位劳动关系须自行协商解除,并提交解除劳动合同的相关手续,方可办理聘用。否则将按规定取消报名人员聘用资格,造成的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本次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总工资为3700元/月(含个人应缴纳的“五险一金”);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工资待遇与正式聘用相同),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解除劳动合同。
四、招聘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无不良社会记录。
2.年龄在21—30周岁。
3.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4.具有胜任应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能熟练运用Word、Excel等办公软件,具有较强的文字综合能力、良好的语言表达和沟通协调能力。
5.热爱工作,事业心责任感强,能够自觉遵守单位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组织安排。
6.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心理素质,纪律观念较强。
7.持有C1以上驾驶证、法律专业或持有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有市场监管工作经验、在工作地有固定住所的人员优先。
(二)不符合报名条件的情形
1.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在职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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