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26人26个岗位
为进一步加强怒江州高素质专业化人才队伍建设,推动重点产业高质量发展,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怒江州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引进实施细则》等规定,报经怒江州人民政府批准,2026年怒江州面向全国引进重点产业紧缺专业人才2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统一考试、综合评定、择优聘用。
二、引进条件及岗位
(一)引进条件
1.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龄在18至38周岁,即出生日期在1987年3月1日至2008年3月1日之间;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取得报考岗位要求的学位;
(6)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和任职资格条件。所学专业以学历证书上专业名称为准。本次引进专业目录参照教育部发布的《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及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专业库分类;
(7)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要求。
2.不符合报名条件的情形如下: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吸毒人员和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3.近5年来在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存在填报虚假信息、作弊等违纪行为的人员;
4.近3年被认定为参加怒江州事业单位各类招聘考试且已确定为拟聘用或被聘用人员,但未到岗工作的;
5.怒江州外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未经有人事管理权限的部门(单位)同意报考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