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18人4个岗位
一、招聘工作原则
根据工作需要,沧源佤族自治县公安局按照“公开、公正、平等、择优”的原则,决定面向社会招聘警务辅助人员18名。
二、招聘岗位职责
本次招聘岗位为:为公安机关日常运转和警务活动提供警务支持的非人民警察身份的专职辅警。本次招聘的人员与沧源佤族自治县公安局依法签订合同,属于非在编人员,不具有人民警察和国家公务员身份,不纳入编制管理,不行使人民警察职权。
三、招聘岗位及人数
(一)留置看护:1名(女);
(二)公安辅警:情指中心1名(男)、环食药侦2人(男)、特巡警大队1人(男)、拘留所2人(男);
(三)禁毒专干:禁毒大队1名(男)、情指中心1名(男)、勐省镇1名(男)、芒卡镇2名(男)、勐来乡1名(男性,工作地点为勐董镇);
(四)交管大队:综合管理中队5名(均为男性)。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91年3月4日及以后出生,特殊岗位除外);
3.具有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特殊岗位除外);
4.身体健康,五官、体型端正,无残疾、重听、口吃、色盲、色弱、传染病、纹身,无明显生理缺陷,两眼矫正视力均在4.8以上,女性身高158厘米以上,男性身高165厘米以上,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素质和工作能力;
5.自愿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具有忠诚奉献、担当作为、吃苦耐劳的精神,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品行端正、作风正派、爱岗敬业服从组织安排,纪律观念较强,能够保守国家秘密;
6.本人没有违法犯罪记录,没有曾被开除公职或者因违规违纪被解除劳动合同、聘用合同和聘任合同,且公安机关政审合格;
7.户籍地为临沧市或在临沧市常住三年以上(特殊岗位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