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31人5个岗位
为进一步充实全州消防救援力量,切实提升应急救援和火灾防控能力,德宏州消防救援局按照“公开条件、自愿报名、统一测评、择优录用”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录2026年第一批政府专职消防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01
岗位说明
此次招聘的政府专职消防员指纳入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统一管理,在城乡政府专职消防队和补充到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工作的合同制人员。招聘岗位为承担火灾预防、火灾扑救、应急救援和承担消防宣传、社会培训、档案管理等辅助性工作人员。
02
招聘人数及岗位
此次计划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共31名,岗位信息详见《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岗位计划表》(附件1)。
03
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国家各项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年龄为18周岁以上的男性。
4.有强烈的责任感和敬业精神,热爱消防工作。
5.五官端正、身心健康,无色盲、无口吃、无传染性疾病。
0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招聘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的。
2.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者有吸毒史的。
3.在部队、消防救援队伍服役期间受过纪律处分的。
4.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辞退、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或因违反规定被解除劳动合同的。
5.个人有不良征信记录的。
6.本人或家庭成员以及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7.其他不适合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情形。
05
保障及待遇
1.工资待遇由基本工资、奖励性绩效及其他补助组成,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工资按本地最低工资标准执行。正式工资(详见《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岗位计划表》),因实行职级化管理和月绩效考核,实际工资与应发工资有较小的幅度变化。
2.购五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
3.实行24小时值班备勤和准军事化管理,依法享受国家法定节假日,并按规定享受婚丧、护理和年休假(入职当年无年休假)。
4.在职期间,表现优秀人员推荐参加各类培训(包括专业技能培训、管理骨干培训、驾驶员培训(B2以上)、冲锋舟驾驶员培训、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技能鉴定等)。
5.符合《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办法(试行)》,工作现实表现突出的,优先推荐参加国家消防员招录,录用后享受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相关待遇和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