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33人15个岗位
为进一步充实全市消防救援力量,提升应急救援和火灾防控能力,满足保山市各县(市、区)经济社会发展对消防工作的需求,保山市消防救援局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统一组织隆阳区、腾冲市、施甸县、龙陵县消防救援局开展政府专职消防员公开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说明
此次招聘的政府专职消防员指纳入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统一管理,在城乡政府专职消防队和补充到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工作的合同制人员。招聘岗位为承担火灾预防、火灾扑救、应急救援和承担消防宣传、社会培训、档案管理等辅助性工作人员。政府专职消防员不具有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人员身份,不纳入编制管理,不行使国家消防救援人员职权。
二、招聘人数及岗位
本次共招聘33名,岗位涉及战斗员、驾驶员、通信员、作战文书等岗位,工作地点为隆阳区、腾冲市、施甸县、龙陵县及其辖区乡镇。具体为:隆阳区10人,腾冲市3人,施甸县10人,龙陵县10人。岗位信息详见附件1:《保山市消防救援局2026年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岗位表》。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志愿从事消防工作;
3.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4.具有高中(中专)以上学历;
5.具有良好的品行;
6.身体条件:
(1)身高:160cm以上;
(2)身心健康,体貌端正,无色盲、口吃、纹身,无精神病史、遗传、慢性及传染性疾病,无影响面容、功能的疤痕或身体畸形;
(3)裸眼视力不低于4.6;
(4)符合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体检标准。
7.具有招聘岗位所要求具备的其他资格条件。
具有2年以上灭火救援实战经验的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人员、具有2年以上驾龄且持准驾A1、A2、B2驾驶证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以下。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