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9人4个岗位
因工作需要,南华县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按需设岗、按岗招聘、人岗相适的原则。
二、招聘要求
勤务辅警:限男性,年龄18至35周岁,高中及以上学历,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和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
三、招聘岗位
(一)特巡警大队:勤务辅警5名。
(二)龙川派出所:勤务辅警1名。
(三)沙桥派出所:勤务辅警2名。
(四)马街派出所:勤务辅警1名
四、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要求18周岁至35周岁之间(即1991年2月至2008年2月期间出生),以本人有效身份证登记日期为准;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道德品行良好,遵纪守法;
5.勤务辅警应当具有高中(含中专、中技)以上文化程度,文职辅警应当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无色盲、无口吃、无纹身,无明显生理缺陷及特征,无各种慢性传染性疾病、无精神性疾病;
7.具有吃苦耐劳精神,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优先条件
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烈士、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和警务辅助人员的配偶、子女,退役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救援人员,见义勇为人员,公安和政法院校毕业生。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招聘为警务辅助人员: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2.受过司法拘留、行政拘留的;
3.因卖淫、嫖娼、赌博、吸毒等受过治安管理处罚的;
4.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因严重违纪违规被辞退或者解聘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7.现役军人、全日制院校在读学生;
8.从事辅警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9.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不得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五、招聘程序
招聘辅警按照发布公告、自愿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能测试、体检、公示等程序实施,并接受社会监督。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6年2月15日至2026年2月26日。
2.报名形式: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均可。现场报名请到县公安局政工室报名。网上报名请在“南华警方”微信公众号扫码自行下载“报名表”填写,报名材料发送至邮箱nhgaljx@163.com.
3.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本人近期1寸彩色证件照(3张);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查看原件并提交复印件);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打印件1份(查看原件并提交复印件);有优先条件的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查看原件并提交复印件);报名登记表1份。现场报名在报名时提供上述材料,网上报名在接到参加笔试通知时提供上述材料。
(二)资格审查
按照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现场面询和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合格的进入笔试、面试、体能测试环节。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对在任何时间和环节查出不符合本次招聘公告所列条件要求的考生,立即取消其聘用资格。
(三)笔试
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根据通知提前到达指定地点(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持本人身份证参加笔试。笔试内容包括时事政治、公安基础知识、法律法规常识和综合素质等。满分10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采取闭卷纸笔作答方式进行。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50%。
(四)面试
1.面试人员的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按岗位招聘计划人数1:2的比例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确定。若出现人员自愿(自动)放弃造成岗位空缺,由南华县公安局辅警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决定是否递补、调剂及相关事项。
2.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占综合成绩的50%。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不进行四舍五入)。
(五)综合成绩计算方式
综合成绩计算方法: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进行计算。
(六)体能测试
1.面试结束后,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招聘计划人数确定体能测试人员。综合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能测试。因放弃体能测试或体能测试不合格所造成的岗位空缺,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调剂。
2.根据通知安排,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到指定地点按时参加体能测试,不按时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要求执行。
(七)公示
拟聘用辅警在“南华警方”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照相关程序进行聘用,对公示期内群众反映存在问题人员,待问题核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八)聘用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人员,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关系。
本次招聘的辅警用工形式为用工单位直接签订劳动合同,主要职责为协助公安机关执法岗位人民警察开展工作;招聘的辅警不纳入编制管理,不具有人民警察和国家公务员身份,不行使人民警察职权。
六、招聘岗位薪酬待遇及后续管理
(一)工资福利:试用期满后人均保障金额约3600元/月(含五险)。特警大队辅警人均3900元(含五险)。
(二)实行警务化管理,警务辅助人员按照《云南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及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相关管理规定执行。
七、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资格,已聘用的,立即解除劳动合同,追究法律责任。
(二)本次招聘过程中,报名人员应随时保持通信畅通,因联系方式变更或其他原因,导致无法取得联系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三)报名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公告相关规定。因违反相关规定或个人原因造成报名失误的,一切后果由个人自行承担。
(四)本次招聘工作由南华县公安局督审大队全程参与监督,违反招聘工作纪律、弄虚作假的,一经核实,严肃处理。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干部职工进行监督。
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费用(如报名费、考试费等),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不发放学习资料。
本公告由南华县公安局政工室负责解释。
联系人及电话:罗警官,150872301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