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1人1个岗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的相关政策,医院结合实际用人需求,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医务人员(残疾人)1名,现将具体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01招聘原则
本次招聘秉持公开透明、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遵循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现场面试测评作为主要考评方式,严格筛选,确保选拔出优秀、合适的人才。
02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无不良从业记录;
2.热爱所从事的专业,责任心强,具有敬业奉献精神和为人民服务的意识;
3.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残疾类别为:肢体残疾(四级)、听力残疾(四级),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90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5.民族、籍贯不限,同等条件下,本地户籍人员优先。
6.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应聘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3.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吸毒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况的人员;
5.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含试用期);
6.在公务员招录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行为,严重违反纪律的人员;
7.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人员。
03招聘岗位及条件

04报名要求
(一)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月14日17:00截止(逾期报名视为无效)。
(二)报名方式(二选一)
1.网上报名:应聘人员将报名需提交的所有材料的扫描文件(PDF或jpeg格式),制作成一个压缩文件包,并命名为:姓名+应聘岗位(例如:张三+超声科医师),发送到指定邮箱:msbjykjk@163.com。
2.现场报名:正常工作日,可到芒市妇幼保健院(芒市团结大街233-3号)3号楼三楼人事科办理报名登记,其他时段请进行网上报名。
(三)报名提交材料
1.《芒市妇幼保健院应聘人员报名表》1份(自行下载附件打印);
2.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1份;
3.毕业证和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复印件各1份;
4.相关资格证书、职业(执业)资格证书、荣誉证书等其他个人需要提交的复印件各1份;
5.《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正、副页)复印件1份。
05报名资格初审
1.根据报名人员提供的信息,对照招聘岗位条件和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进行审核,资格审查合格的报名人员,方可参加招聘面试。
2.凡因提交信息不准确、不真实的,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自己承担。
06考核
(一)本次招聘不设笔试环节,经资格审查符合招聘条件者即参加面试,在成绩合格对象中择优录用。
(二)此次招聘岗位不设面试比例,凡符合报名者均可参加。
(三)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85分,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专业工作技能,考试成绩未达合格分数线(85分)的,不予录用。
(四)面试时间:待定,由医院人事科通知资格审查合格人员。
(五)面试地点:拟定芒市妇幼保健院(芒市团结大街233-3号)3号楼4楼会议室。
07资格复审
进入面试人员,现场进行资格复审:对报名人员所持证明材料原件、已提交材料复印件进行对比核实。若发现有资格不符者,将取消其面试及录用资格。
08公示及聘用
(一)面试完毕,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名录取,若成绩相同,则依次比较学历(从高至低)、相关工作经历年限(从长至短)等因素择优录取。
(二)拟录用人员参加医院组织的健康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三)对拟录取人员名单将在芒市妇幼保健院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经医院行风办审核意见后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四)拟聘人员应确保与其他单位不存在劳动合同关系或劳动纠纷、医疗纠纷。
(五)拟录用人员与医院签订协议,须按医院规定参加新入职培训考核,培训考核不合格或不能胜任工作者,将自动淘汰,医院将与其解除协议。
(六)录用人员应服从医院岗位安排,不服从岗位安排者不予聘用。
(七)因体检不合格、公示结果影响、个人放弃聘用等原因造成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从同一岗位面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八)工资待遇按《芒市妇幼保健院编外人员工资管理规定》执行。
09其他说明
(一)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面试费用;
(二)应聘人员应保持联系电话畅通,因通讯不畅导致的通知未达、错过面试等后果由本人承担;
(三)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芒市妇幼保健院人事科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692-3028130;联系人:邱老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