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3人3个岗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罗平县国有企业改革深化提升行动部署要求,进一步深化县属国有企业市场化选人用人机制改革,引进先进管理理念和专业管理人才,做强做优做大县属国有企业。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选聘县属国有企业高级经营管理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计划公开选聘县属国有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共3名,具体岗位如下:
罗平县汇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1名
罗平县汇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1名
云南震东工业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1名
说明:每名应聘者仅限报考一个岗位。
二、选聘范围及原则
(一)选聘范围:面向全国公开选聘。
(二)选聘原则:
1.坚持党管干部原则;
2.坚持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原则;
3.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
4.坚持五湖四海、任人唯贤原则;
5.坚持事业为上、人岗相适、人事相宜原则;
6.坚持公道正派、注重实绩、群众认可原则;
7.坚持依法依规、公平公正、竞争择优原则。
三、企业基本情况
(一)罗平县汇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前身为罗平县国有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20年12月31日,注册资本18亿元人民币,辖二级公司20户、三级公司32户、四级公司7户,企业地址位于云南省曲靖市罗平县罗雄街道九龙大道135号。经营范围涵盖房地产开发经营、建设工程监理、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清运)、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设计、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工程设计服务、住房租赁、土地整治服务、物业管理服务、供应链管理服务、再生资源销售、生产性废旧金属回收等领域。
(二)云南震东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前身是罗平县新时代家园物业有限公司,2025年1月5日更名为云南震东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亿元人民币,辖二级公司8户、三级公司11户,企业地址位于罗平县罗雄街道松岗小区。经营范围包含产业园区开发建设及运营管理、工业投资与经营管理、矿山生产运营管理、物业管理与物业服务、仓储服务、园林绿化工程设计施工及咨询、其他政府批准的特许经营项目。
四、岗位职责
(一)总经理职责
1.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县国资国企党工委对集团公司的发展战略,执行董事会对集团经营、规划及相关工作计划。
2.参与公司发展战略、经营计划、重大投资的研究决策,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3.负责组织集团投融资项目的规划论证、资金筹措、投融资业务及方案的设计等管理工作。
4.负责公司融资渠道的发掘、维护,负责与金融机构进行洽谈和磋商,建立与金融机构、投资机构、中介机构、合作伙伴等良好的沟通关系。
5.监督投融资项目规划的执行情况,对已完成的投融资工作进行后续监控、分析、评估、管理。
6.负责公司内外部重要沟通协调工作的开展,负责职权范围内公司日常管理和运营,组织完成约定的任务指标。
7.履行集团董事会赋予的其他权责。
(二)财务总监职责
1.负责公司总体财务运营及管理工作、内控体系的完善;参与公司重大的经营决策,并提供建议和决策支持,参与风险评估、指导、跟踪和控制。
2.统筹公司资金结算与运营、会计核算,及时报送各类管理报表及分析报告,平衡优化资金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提供决策依据。
3.推动财务信息化、数智化建设,主导制定年度财务计划和全面预算工作并组织实施,负责提供财务数据及财务分析。
4.负责公司投融资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公司项目财务管理,参与项目全过程概算、预算、核算和决算,及时监控和汇报项目风险,跟踪项目应收账款情况。
5.负责公司税务筹划,合理把控税务风险。
6.参与对公司重要经济合同及购销合同的审查,并监督合同的执行,确保公司利益不受损害。
7.负责部门团队建设及员工培养,制定财务内部相关指标,做好绩效考核管理,协调财务部与其他部门的关系。
8.完成集团董事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勤勉敬业,团结协作,作风正派。
3.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从业经历、管理能力和身体条件。
4.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过往工作业绩突出。
5.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资格条件
1.总经理岗位:
(1)政治面貌:中共党员优先。
(2)年龄要求:50周岁以下(1975年12月27日及以后出生)。
(3)学历及专业要求:国民教育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经济学类、金融学类、管理学类相关专业优先。专业名称参照教育主管部门下发的《高等职业教育本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
(4)具有3年以上县级及以上国有企业领导班子成员工作经验或5年以上企业管理相关经验。
2.财务总监岗位:
(1)政治面貌:中共党员优先。
(2)年龄要求:45周岁以下(1980年12月27日及以后出生)。
(3)学历及专业要求: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财务、会计、金融相关专业优先;专业名称参照教育主管部门下发的《高等职业教育本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
(4)具有高级会计师职称,具有三年以上企业财务部门经理工作经验或在会计师事务所从事会计、审计主审工作3年以上工作经历。
(5)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证书者,年龄放宽至50岁,学历放宽至大专。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有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所列情形之一的;①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②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被宣告缓刑的,自缓刑考验期满之日起未逾二年;③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④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之日起未逾三年;⑤个人因所负数额较大债务到期未清偿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2.曾因违法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
4.尚处于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的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
5.被有权机关认定存在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考纪律的行为受到处罚,依据国家、省、市、区(县)相关规定不得录用的人员。
6.聘用后将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7.吸毒人员或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8.曾因经营管理不善,导致安全、质量等重大责任事故,或因决策失误,造成重大损失和严重不良影响,被依法依规追究责任影响任职的。
9.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党纪政务和有关政策另有规定不得招录的其他情形人员。
六、报名条件
本次公开选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告发布、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胜任能力测评、考察和业绩评价、体检、组织研究、公示及聘用的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在罗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luoping.gov.cn)、“罗平发布”微信公众号、云南人才网(www.ynhr.com)同步发布选聘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5年12月27日上午8:30至2026年1月10日24:00(共15天),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方式:仅接受网络报名。应聘者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罗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luoping.gov.cn)、“罗平发布”微信公众号、云南人才网(www.ynhr.com)】下载相关表格后将报名材料以压缩文件形式发送至指定邮箱:444959280@qq.com。压缩文件及邮件主题命名格式统一为:“姓名+应聘岗位”(例如:张三+汇峰集团总经理)。
3.报名材料清单(所有材料请提供清晰的扫描件):
(1)《罗平县公开选聘县属国有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报名表》(附件1,需贴近6个月内的正面免冠头像电子照片);
(2)《罗平县公开选聘县属国有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个人诚信承诺书》(附件2,需打印后手写签名并按手印);
(3)本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
(4)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及对应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可查);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专业技术职称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业(职业)资格证书;
(6)近三年主要工作业绩报告(word格式、1500字以内);
(7)能够证明任职经历的材料(包含但不限于:任职文件、聘用合同、社保缴纳记录、单位出具的工作证明等);
(8)所获专业领域重要荣誉和重大工作成就及奖项等证明材料;
(9)个人征信报告(通过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查询);
(10)公安机关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4.资格审查:根据岗位资格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初审。资格审查贯穿选聘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者不符合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应聘资格。对无人报名或报名人数比例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岗位,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5.资格审查结果在罗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luoping.gov.cn)、“罗平发布”微信公众号、云南人才网(www.ynhr.com)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三)笔试
1.笔试为闭卷考试,满分100分,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占总成绩的30%。
2.笔试内容:
总经理岗位:侧重于宏观经济形势、战略管理、投融资管理、企业经营管理、人力资源管理、法律法规等,尤其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合规管理、风险控制等知识的综合运用能力测试。考察候选人的理论素养、知识结构和分析判断能力。
财务总监岗位:侧重于候选人的财务管理专业知识,包括但不限于(资本运营、预算管理、核算管理、内控管理、投融资、税务筹划等);法律法规知识,包括但不限于(会计准则、国有企业财务合规管理指引、国有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资产损失责任追究等财经纪律和法律法规)
3.笔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将以《笔试准考证》形式通知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者;准考证打印相关事项将提前通过短信、邮件或电话通知。应聘者须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参加考试。
4.笔试结束后,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各岗位招聘计划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环节人员。末位成绩并列者一并进入。笔试成绩及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将在选聘公告发布平台公示。
(四)面试
1.面试满分100分,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占总成绩的40%。
2.面试由第三方机构统一组织,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包含命题演讲、结构化问题答辩环节。
(1)总经理岗位:重点考察应聘者的经营分析能力、系统思考能力、计划组织能力、分析判断能力、领导管理能力、市场拓展能力等综合能力。
(2)财务总监岗位:重点考察应聘者的领导管理能力、逻辑思维能力、财务管理业务专业实践深度、财务分析等能力。
3.面试成绩当场公布,由应聘者签字确认。
(五)胜任力测评
1.面试结束后,随即组织进入面试环节的人员进行管理人员胜任力测评。
2.测评采用专业测评工具,以人机对话在线形式进行测评,满分100分,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占总成绩的10%。
3.测评主要针对管理岗位通用胜任素质模型,对应聘者在计划管理、组织协调、领导影响、监控执行等方面的潜在能力与行为特征进行评估。
(六)考察和业绩评价
1.考察和业绩评价满分100分,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占总成绩的20%。
2.根据应聘者“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40%+胜任力测评成绩×10%”计算出的初步综合得分,从高到低排序,按各岗位招聘计划1:3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和业绩评价(包括背景调查)环节人员。
3.考察和业绩评价完成后,形成书面考察报告并给出评分。应聘者需对考察工作予以配合,拒不配合或提供虚假信息影响考察的,视为自动放弃。
(七)综合成绩公示
1.综合成绩:笔试30%+面试40%+胜任力测评10%+考察与业绩评价20%(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2.按照各岗位个人综合成绩得分从高至低顺序排序,在罗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luoping.gov.cn)、“罗平发布”微信公众号、云南人才网(www.ynhr.com)进行公示,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各岗位综合成绩排名第一的应聘者确定为体检人选。
(八)体检
1.根据综合成绩排名情况,按照岗位数等额确定体检人数。若得分相同,则依据招聘岗位在具有“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情形的人员中优先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公示期内出现问题及应聘人员主动放弃体检资格的,按应聘人员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名顺序依次递补。若无合适递补人员,则取消该招聘岗位。
2.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相关规定执行,体检在指定的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理。
3.应聘者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选聘资格,可根据该岗位综合成绩排名顺序递补。若无合适递补人员,则取消该招聘岗位。
(九)组织研究与决定
根据考试测评、考察和业绩评价、体检情况,由本次公开选聘工作专班进行综合研判,提出拟聘用人选建议名单,按干部管理权限和规定程序提交县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
(十)公示与聘用
1.经研究决定的拟聘用人选,在罗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luoping.gov.cn)、“罗平发布”微信公众号、云南人才网(www.ynhr.com)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2.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经营业绩责任书》等文件。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
3.拟聘用人员须在入职前与原单位解除劳动(人事)关系。聘任人员实行任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七、管理方式与薪酬待遇
(一)岗位管理。实行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设置3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拟任命和聘用人选须在入职前辞去原单位所有职务并解除劳动关系。聘任后由公司董事会与聘任人员签订三年聘任合同、经营业绩责任书等,并按年度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任期届满,由企业董事会依据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以及考核评价结果按程序上报县委国资国企工委、县委决定续聘或解聘。
(二)薪酬待遇。按照《罗平县县属企业薪酬管理办法》(罗政办发〔2023〕27号)《罗平县县属企业经营业绩考核办法》(罗政办发〔2023〕28号)规定执行,采取签订协议工资方式保障,试用期工资按任职企业基本年薪标准计算发放。年薪由基本年薪、绩效年薪、任期激励收入三部分构成,其中:基本年薪是指年度基本收入,按月计发,不直接与企业综合业绩考核结果挂钩;绩效年薪是指与年度综合业绩考核结果挂钩的收入,依据年度综合业绩考核评价系数确定;任期激励收入是指与任期考核评价结果相联系的收入,根据任期考核评价结果确定。薪酬总水平按照“业绩与薪酬双对标”原则,根据企业发展情况和经营业绩,按照年度进行动态调整。
八、退出机制
凡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委国资国企工委报县委同意,作出解聘决定。
(一)聘期届满未被续聘的;
(二)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经试用发现或试用考核结果不适宜聘任的;
(三)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
(四)因严重违纪违法、严重违反公司管理制度被追究相关责任的;
(五)对企业重大决策失误、重大资产损失、重大安全事故等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的,对违规经营投资造成国有资产严重流失负有责任的;
(六)因企业重组、整合、撤并等原因,原岗位不复存在的;
(七)因健康原因无法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
(八)聘期未满,但双方协商一致同意解除的;
(九)存在其他不适宜任职原因的。
九、其他事项
(一)考试的具体事项将通过电话、短信或邮件形式通知入选者。接到通知未按时参加考试的人选,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资格。未列入考试人选的应聘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二)若因报名岗位出现空缺,经工作专班研究,可适当延长报名期限;因应聘人员考察、体检不合格,或拟聘用、任用人员放弃聘用,或拟聘用、任用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导致公开选拔岗位出现空缺的,按程序递补。
(三)应聘人员应确保联系方式准确无误,保持通信畅通,以便能及时取得联系;应聘人员在应聘过程中的交通、食宿、体检等费用自理。
(四)本次公开选聘工作不收取报名费、手续费等费用,不开展任何形式的培训,不指定考试参考教材,请应聘者提高警惕,防止受骗;对发布虚假选聘信息的机构,工作专班保留依法追究相关责任的权力。
(五)对正式入职的县外人员,按照罗平县人才引进等相关政策规定,协助办理落户、子女入学等相关事项。
(六)罗平县公开选聘县属国有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工作专班对本《公告》享有最终解释权。
十、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公开选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全程监督。工作人员和应聘者必须严格遵守纪律,严禁徇私舞弊。对违反选聘纪律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选聘工作实行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确保公开、公平、公正。
(三)监督举报电话:0874-8227155(工作日工作时间)。
咨询电话:
第三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王老师15887029105(咨询时间:9:00-12:00,13:30-18: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