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1人1个岗位
因单位工作需要,玉溪兴诚会计服务有限公司委托玉溪宸才人力资源咨询管理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
(三)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条件及人数
(一)招聘人数
春和街道综合应急队伍人员1人(因主要从事综合应急相关工作,该岗位适合男性)。
(二)招聘基本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作风正派,爱岗敬业。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纪律观念较强,能够保守工作秘密,无违法犯罪记录,无赌博嗜好,无吸毒史,政治审查合格。
3.身体健康,无精神疾病史,无遗传、慢性或传染性疾病,符合体检标准。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素质和工作能力。
5.自愿从事综合应急相关工作,具有吃苦耐劳精神,服从组织安排。
6.符合红塔区各乡、街道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岗位职责
主要从事灭火救灾、抢险救援、森林火灾、综合应急等工作,履行综合应急队伍职责,执勤期间实行24小时准现役准军事化管理,休假时间服从红塔区各乡、街道调剂安排。
(四)岗位条件
1.具有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
2.18-40周岁之间(含18及40周岁)。
3.户籍地不限。
4.需持有C1驾驶证,且实际驾龄满1年及以上,能独立驾驶手动挡型号车辆;持有B2及以上驾驶证可适当放宽条件。
退役军人、消防退役人员、从事过综合应急工作、具有各类突发事故应急经验且能提供相关证件及工作证明的试用期为1个月。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劳动教养,以及被强制戒毒或有吸毒史的;
3.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4.曾因违反有关管理规定而解除劳动合同的;
5.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6.三代以内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7.本人、家庭成员或三代以内直系血亲有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8.其他不适合从事综合应急救援工作的。
四、招聘程序
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体测、面试、体检、政审、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招聘公告
招聘公告在云南考试服务平台网上报名系统(http://baoming.ynexam.com)、玉溪宸才人力资源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公众号进行发布。
(二)报名
✸网络报名必需(必须)上传资料: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所持相关职称证书及招聘岗位要求证书,本人近期同底版正面免冠彩色小1寸照片1张。有B1、B2类机动车辆驾驶技能资格的,请上传相应的《驾驶证》及相关资格证书。有综合应急工作经历人员需要开具相关单位工作证明并盖章;退役军人、武警请携带退役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代理招聘公司联系方式:罗老师19018776806、李老师15187790093。
4.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合格者将通过电话通知本人,参加后续体能测试和面试。
5.报名考试费:根据云价收费〔2011〕15号文件规定,对通过报名资格初审的人员,每人自愿交报名考试费50元,因个人原因放弃考试的,费用不予退还。
(三)体能测试及面试
(四)确定拟聘用人员
根据考生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岗位招聘数1:1比例确定拟录取人员进入体检、政审、公示等环节。若综合成绩相同,则以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面试成绩也相同的,进行面试加试,根据加试成绩排名由高到低录取。
(五)体检
根据考生面试成绩,按照岗位拟录用人数等额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可进行复检一次,具备当场复检条件的项目,由考生本人口头提出申请,可当场复查一次,其余项目可在体检结果下达的两天内,由考生本人写出书面申请,安排复检一次。体检结果以指定医院下达结论为准。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六)政审
参照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及相关政策的要求,对考察对象进行全面政审,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七)公示
在体检、政审环节或聘用审批后,因各种原因出现职位空缺时,按面试成绩排名依次进行递补。体检和政审结束后,将拟聘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反映的问题对聘用有影响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
(八)聘用
根据政审、体检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
五、工作模式
根据红塔区各乡、街道管理规定,参照准军事化管理,实行24小时执勤备战模式,休假制度按照红塔区各乡、街道规定执行,原则上与红塔区各乡、街道驻扎消防员同食同住同训练。
六、工作地点
通过考核后,在红塔区春和街道工作。
七、人员管理及有关待遇
(一)由玉溪兴诚会计服务有限公司聘用并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两个月,合同期限为两年;从事过消防工作、退役军人等受过正规训练人员试用期为1个月(需提供相关工作证明),试用期期间对人员进行身体、心理、作风、吃苦耐劳、安心上岗等多方面进行观察,试用期结束后由乡(街道)成立考核组进行考核,考核60分以上(含60分)为合格,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派遣到用工单位工作,由用工单位统一进行日常管理;聘用人员的岗位职责、规章制度、工作考核等根据用工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二)聘用人员的薪酬待遇按照《玉溪市红塔区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待遇实施方案(试行)》中的规定工资标准执行。
八、纪律与监督
玉溪兴诚会计服务有限公司负责监督招聘工作。在规定时间内,未按通知要求及时参加面试及体检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录。对违反公开考试招聘纪律、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
九、其他事项
(一)当出现报名人员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体检不合格、政审不合格,或自行放弃体检、政审、录用,或试用期不合格等情况时,由用工单位和玉溪兴诚会计服务有限公司共同研究决定是否按本次招聘的面试成绩依次递补。
(二)首次聘用期满,视聘用人员工作表现和岗位工作需要情况,由用工单位和玉溪兴诚会计服务有限公司共同研究决定是否续聘。
(三)本次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玉溪宸才人力资源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和玉溪兴诚会计服务有限公司具体研究确定,并负责解释。
玉溪兴诚会计服务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