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13人2个岗位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公开条件、自愿报名、统一面试、择优录取”的原则,云南省玉龙县某单位委托丽江员汇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面向社会招聘综合管理人员12名,厨师兼保洁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此次招聘综合管理人员12名,厨师兼保洁1名。
二、岗位说明
招聘人员采取劳务派遣形式,由丽江员汇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依法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建立劳动关系,派遣到玉龙县某单位相关岗位工作。招聘人员不具有单位人员身份,不纳入编制管理。
三、招聘基本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
2.综合管理人员限男性,仅招退役军人和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人员,厨师兼保洁男女不限。
3.具备较高的政治素养和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甘于奉献,吃苦耐劳。
4.政治素质好,形象气质佳,有较强的组织指挥、教育管理和教学组训能力。
5.自愿接受军事化管理,工作责任心强,自觉服从单位管理和组织安排。
6.年龄为20-40周岁。
7.具有高中(中专)以上学历。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优先录用及放宽条件
1.具有5年以上服役经历或3年以上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工作经历的优先录用;服役期间担任过军械员、文书或班长骨干,被评为“四会”教练员的优先录用;取得国家或军队相应资质等级证书(如计算机、无人机操作、装卸搬运车、厨师等)的优先录用。厨师兼保洁放宽到初中学历。
2.在部队或从事消防救援工作期间,参加过重大活动,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或受到旅(团)级以上单位表彰奖励的优先录用,退役后通过“民兵教练员”资格考试认证的优先录用。
3.具有一定的文字功底、能熟练掌握办公软件,有一定写作水平并在军地媒体发表过作品的优先录用。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聘用。
1.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受过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有吸毒史的。
3.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在机关、企事业单位因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纪律规定被勒令辞退的。
4.被开除军籍或在服役期间受过纪律处分的。
5.曾因违反消防救援队伍管理规定被解除合同的。
6.有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7.其他不适合从事单位综合管理工作的。
四、用工形式
用人单位不直接与应聘者签订合同。但应聘者必须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正式劳动合同,首次签订合同时间为1年(包含1个月试用期),未签订的视为主动放弃录用资格。
五、工作地点、时间及待遇
(一)工作地点
玉龙县金川路20号。
(二)工作内容及时间
主要承担综合管理、服务性保障、警卫勤务等工作,并按要求参与其他临时性工作任务,实行24小时驻勤工作制度,每月安排调休轮休4至6天。
(三)待遇
1、实行岗位工资制度,根据岗位不同,具体薪资标准为5000元/月至6000元/月不等(此薪资已包含五险一金);
2、根据用人单位具体情况购买社保、公积金以及人身意外伤害险;
3、工作满一年以上,享受年度健康体检;
4、工作期间食宿由单位统一保障,统一配发被装。
六、招聘程序(本次招聘全程不收取任何费用)
(一)招聘公告发布
招聘公告在“玉龙之窗”“丽江融媒”“丽江员汇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上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5年11月28日至2025年12月10日(上午8:00至下午17:30)。
2.报名地点:丽江市玉龙县黄山镇白马社区白华路29号(丽江员汇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电话:0888-5393626)。
3.报名方式:采用本人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4.报名材料:报名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退伍(役)证、毕业证书(学历证书及其他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个人征信记录(通过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查询);近期免冠一寸红底彩照2张(背面写上报名人姓名及联系电话);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现场填写《报名登记表》提交报名处以及提供优先招聘所需的相关证书和其他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三)资格审查
面试时现场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人员不得参加后续招聘环节。
(四)面试
根据报名情况按岗位招聘计划人数1:2比例择优筛选人员进入面试环节,采取现场组训能力测试和综合素质考评面试方式进行,按照面试成绩排序择优录用,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和政治考核
按岗位招聘计划人数1:1比例确定人员进入体检和政治考核环节。
体检(含就诊复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到县级以上人民医院体检中心体检。政治考核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六)递补
体检和政治考核阶段出现报名者放弃或不合格情形的,在初次出现放弃或不合格情况时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进行一次性递补。
(七)聘用
拟聘用人员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依法与丽江员汇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关系。
已就业的报名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前,须自行与原单位协商解除劳动关系,并提交解除劳动合同的相关证明材料方可办理聘用,否则将按规定取消报名人聘用资格,造成的后果由报名人自行承担。
七、培训考核(以通知时间为准)
1、招聘结束后,用人单位组织拟录用人员开展不少于1个月岗前集中培训(试用期),中途由于个人原因申请退出的、因违反管理规定被辞退的,培训期间伙食费、被装费、耗材费均由个人承担;
2、培训结束后对所有拟聘用队员进行集中考核,考核综合评定合格者正式聘用;培训考核不合格或有其他不适宜岗位要求的,将依法解除劳动关系。
八、注意事项
(一)报名人员必须确保报名时填写的信息真实准确。因未如实填写报名信息、伪造报名信息、填写信息有误、信息与报名人员所持证明材料不一致等原因,影响招聘的,后果由报名人员自行承担。
(二)招聘过程中,报名人员应随时保持通讯畅通,因联系方式变更或其他原因,导致无法取得联系的,后果由报名人员自行承担。
(三)报名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公告相关规定。因违反相关规定或个人原因造成报名失误的,一切后果由报名人员自行承担。
(四)招聘期间相关信息统一在“玉龙之窗”“丽江融媒”“丽江员汇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上发布,因查看其它渠道的错误信息造成的报名失误,由报名人员自行负责。
(五)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报名人员存在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报名录用资格的,或在招聘中作弊等违反招聘纪律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已签定劳动合同的,一经查实,解除劳动合同,予以清退并列入“黑名单”。
(六)报名人员应保持联系电话畅通,如未按照要求提交资料、参与后续工作的,视为个人主动放弃报名资格。
本公告由丽江员汇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888-5393626,18908885280)、玉龙县某单位(0888-5659725)负责解释。
附:玉龙县某单位综合管理人员报名登记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