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2人1个岗位
因工作需要,维西县国有林场专职森林草原管护人员招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择优聘用。
二、招聘对象、岗位及人数
拟招聘维西县国有林场劳务派遣专职林草资源管护员2名(中路乡分场、塔城镇分场各1名)。
20至35岁以下的维西籍户口(1990年1月1日至2005年12月31日出生),退伍军人可放宽至45岁以下。
(一)中路乡分场
为满足分场管理的需求及日常工作的便利性,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中路乡户籍人员。
(二)塔城镇乡分场
为满足分场管理的需求及日常工作的便利性,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塔城镇户籍人员。
三、招聘条件
(一)招聘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好,组织纪律性强,道德品质良好,身体健康,坚决拥护和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爱岗敬业奉献精神;
2.具备岗位所需相应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3.服从分场管理,全职脱产、适应林草资源管护野外巡护工作,具备野外工作、生活的能力;
4.具有涉林草专业学历给予加5分,在林草系统从事3年以上(含3年)加分10分;
5.身体健康状况达到入职体检合格标准,能胜任野外巡护工作,责任心强;
6.持有C1及以上级别驾驶证者优先考虑。
(二)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或纪委监委立案调查(侦查、审查)的;
2.本人和直系亲属有犯罪记录的;
3.因违规违纪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4.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5.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处分或者尚在影响期内的;
6.不适宜从事林草资源管护工作的其他情形;
7.其他违规、违纪、失信等行为的;
8.法律、法规和劳动人事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聘用待遇及要求
(一)通过招聘的专职林草管护员与维西县人力资源市场签订劳动合同(聘用合同),合同实行一年一签,每年合同期满后,根据年终考核结果及双方意愿可续签合同,对不符合条件、未能履行职责、违反规定的予以解除聘用合同。
(二)缴纳五险,月工资2400元。
五、报名时间及地点
(一)报名时间:2025年12月1日上午;
(二)报名地点:维西县人力资源市场(维西县人社局一楼大厅);
(三)联系号码:0887-8626919;
(四)报名携带材料: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一寸照片1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