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20人10个岗位
为创新人才工作机制,加大教育人才引进力度,补充优化中小学教师队伍,罗平县拟公开引进教育人才2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才原则
坚持党管人才、体现分类施策、扩大人才开放的基本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工作原则,公开引才,择优聘用。
二、引进对象
(一)指定高校(42所,见附件2)、指定高校(95所,见附件3)、师范大学类本科大学(36所,见附件4)毕业的全日制应届(含2024、2025、2026年毕业)未就业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
(二)指定高校(36所,见附件5)、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6所,见附件6)毕业的全日制应届(含2024、2025、2026年毕业)未就业本科生,其中部属公费师范生为2026年毕业生。
三、引进条件
(一)引进对象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高尚的道德情操,具有较强的责任心、事业心和奉献精神。
2.身心健康,符合事业单位聘用规定的体检要求。
3.承诺为罗平县教育体育事业服务10年以上。
4.引进博士研究生不超过35周岁(截至2025年12月11日),硕士研究生不超过30周岁(截至2025年12月11日)。
5.取得相应学历学位。
6.具有高级中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2026年毕业生可持教师资格证笔试、面试及相应普通话成绩合格证明,其中语文学科需取得二级甲等及以上,其他学科需取得二级乙等及以上普通话合格证明)。
7.符合引才岗位所需专业的其他相关条件要求。
报考人员毕业证书上所载专业名称全称必须与招聘专业名称全称一致。专业名称中仅有“和”“与”“及”“及其”等连接词不同,连接词互换,连接词增减,多、少一个“学”字,最后一个“学”字的增减,英文字母大小写不同,专业前(后)包含“硕士”或“专业”两字等差别的视为同一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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