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7人2个岗位
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云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云人社发〔2020〕9号)、《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城镇公益性岗位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云人社通〔2024〕25号)规定,现将2025年第八期城镇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招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城镇公益性岗位招聘原则
公益性岗位招聘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二、城镇公益性岗位招聘人数
城镇公益性岗位是指由政府出资或政策扶持设置,由各类用人单位开发并经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的公共服务类基层岗位、辅助型公共管理类岗位(一般不包括机关事业单位管理类、专业技术类岗位)。
招聘岗位:文山市古木镇人民政府6人;文山市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1人。
三、城镇公益性岗位安置对象
城镇公益性岗位安置对象包括:我省户籍办理了失业登记并在市内居住,经市内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认定的以下就业困难人员:①零就业家庭人员(具有劳动能力的家庭人员均办理失业登记,处于失业状态,如夫妻双失业、困难单亲等);②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③4050人员(男年满50周岁和女年满40周岁以上的大龄失业人员);④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⑤连续失业1年以上人员;⑥离校1年内持续6个月以上未就业高校毕业生;⑦被征地农民。
四、城镇公益性待遇保障、岗位要求及聘用期限
公益性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按有关规定列支,城镇公益性岗位补贴标准为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50%-100%,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云人社发〔2025〕19号)规定,云南省最低工资标准按地区类别划分,二类地区月最低工资标准为2020元。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按先缴后补的原则,由用人单位缴纳后按季度向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申报补贴;个人缴纳部分由个人承担。社会保险补贴包括用人单位为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缴纳的基本养老、基本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费。公益性岗位工作要求遵守工作纪律和单位管理制度,服从工作安排,工作认真负责,有吃苦耐劳精神。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聘用期限为3年。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后,被录取公务员、事业单位事业人员和注册营业执照,须与安置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等办理相关手续。
五、城镇公益性岗位招聘报名时间
2025年10月9日至10月24日止。
六、招聘方式
遵循公开招聘、统一面试、择优录用原则,面试地点、面试时间、面试方式由用人单位另行通知。
七、城镇公益性岗位招聘报名地点
报名地点:文山市古木镇人民政府联系人:王俊电话:3032640;
报名地点:文山市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联系人:阮丽丹电话:3023256。
提交资料: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提交《云南省城镇公益性岗位安置申请表》、《就业创业证》(电子证)、身份证、户口簿等原件、复印件各1份初审。(属于零就业家庭人员的提供配偶等家庭成员身份证、就业创业证和结婚证复印件各1份;属于困难单亲的提供离婚证复印件或丧偶证明1份;属于城乡低保人员的提供低保证复印件1份;属于残疾人的提供残疾证复印件1份,属于离校1年内持续6个月以上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的提供毕业证书复印件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