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11人2个岗位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消防救援力量建设,更好地履行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应对处置各类灾害事故的责任使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云南省专职消防队伍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文山市消防救援局公开向社会招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及综合应急救援队员,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文山市消防救援局市区3个消防救援站招聘人数:专职消防队员10人,综合应急救援队员1人。
二、资格条件
(一)聘用基本条件: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2.政治素质高,服从组织分配,能够适应24小时执勤备战模式,本人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3.男性,具有高中(同等学历)以上文化程度。应聘年龄为18至30周岁。有专业特长人才、服现役退伍、国家消防救援队伍退出等人员年龄可适当放宽到35周岁。4.身体条件符合《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具体以医院体检结果为准。基本要求:身体健康,体形端正,反应灵敏。无明显斜眼、色盲。无明显纹身以及带有色情、暴力和非法组织标志的纹身。无吸毒史,无心理、精神疾病,无慢性或传染性疾病,无影响工作的慢性腰腿痛、扁平足(足弓消失)、严重脱肛、疝气等疾病。对隐瞒前期存在的病根录用后被发现的予以辞退。
(二)优先聘用条件:1.具有车(船)驾驶、装备维修、通信与计算机、医疗急救等专业技能的人员;2.具有无人机飞手驾驶证、电工证等国家相关资格证书及其他适合消防救援工种技能证书;3.能熟练使用各种办公软件,熟练使用CAD、CDR、PS等任一种制图软件;4.持B2、A2、A1有效驾驶证的驾驶员;5.具有体育特长,并取得相应证书的人员。
(三)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录用:1.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的;2.曾被行政拘留或有吸毒史的;3.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或辞退的;4.被军队除名或开除军籍的;5.曾因违法违规被解除劳动合同的;6.有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7.其他不适合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
三、职责任务
主要担负基层消防队(站)执勤战备任务,参与辖区灭火抢险和应急救援等工作。
四、工作制度及待遇
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实行24小时驻队,按照准军事化管理,原则上每月休息6天,每年可以享受带薪休假,具体按照实际情况执行。
(一)薪酬待遇按照本单位相关薪酬管理制度执行,并统一缴纳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社会保险、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住房公积金(工作满一年后购买)等福利待遇。
(二)符合《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办法(试行)》条件,且工作表现突出的,优先推荐参加国家消防员招录。
(三)免费提供工作期间的饮食、住宿和被装,每年组织体检1次,转正后可申请加入单位工会。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2025年8月29日至人员招满止。
(二)报名方式:此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及线下报名两种方式,不收取报名费用,报名前请仔细阅读此招聘通告,认真准确填写个人常用联系方式。报名联系人:孙仙妹、刘光秀,电话:0876-2150072、18313692430、19987605450。
1.线下报名:本人持个人身份证、报名表及其他报名资料到文山市消防救援局(文山市新平街道龙欢路65号泰民家园对面119)二楼办公室进行报名,上班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1:00;14:30—17:30。
2.网络报名:将报名表及其他报名资料扫描件投递至邮箱:3257476118@qq.com。
(三)报名需提供材料:1.《专职消防队员、综合应急救援队员报名表》;2.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3.学历证明,提供毕业证扫描件1份;4.户口册复印件(户主页及本人页)1份;5.近期蓝底一寸照片1张;6.退役军人和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人员需提供相关证件复印件1份;7.符合优先聘用条件的,还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四)报名流程:提供资料报名—审核资料——报名结束——体能测试——面试——体检——入职培训——正式录用。
(五)体能考核及面试:1.体能测试:经资格审查合格的应聘人员接到通知后按要求参加体能测评。体能测试项目4个:1000米跑、单杠引体向上、俯卧撑、仰卧起坐,体能测试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2.面试:根据体能测试排名,按照实招人数1:2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环节人员。
(六)体检:1.体检在县(市)级以上人民医院或专业体检机构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执行。2.体检结果作为是否拟聘用的依据。报考人员如体检不合格,根据体能测试、面试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七)合同签订:公示结束后,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由用人单位依法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及入职承诺书。
(八)入职培训:合同签订后,由文山市消防救援局统一组织封闭式入职培训,培训时间30天,培训期间不得请假,不服从管理或未达到标准或自愿放弃培训的,视为不符合聘用条件,文山市消防救援局有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之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培训期间自动放弃者需赔偿培训期间相关费用。培训合格人员,初次聘用合同期限为1年。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不指定考核选拔辅导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二)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考试费用。报考人员须保持本人手机畅通,如因个人原因未能及时查收通知消息,导致错过考试时间的,后果及责任由本人承担。
(三)体格检查产生的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本单位不指定体检具体医疗机构。
(四)文山市消防救援局拥有本次招聘工作的最终解释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