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5人2个岗位
剥隘镇敬老院因工作需要,拟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5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本次招聘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全县范围公开招聘,择优录取。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剥隘镇敬老院管理人员1名,护理人员4名,按合同制进行管理。
三、招聘范围及资格条件
(一)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男女不限,年龄30—50岁。
2.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公道正派、品行端正。
3.具有胜任应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有医护、养老、康复等相关专业资质或从业经验者优先。
4.有爱心,有耐心,能吃苦耐劳,热爱养老服务事业,具有较强的责任意识和奉献精神。
(二)不符合报名条件的情形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到刑事处罚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吸毒人员。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不符合报考岗位条件的。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地点和方式
1.报名时间:2025年8月18日至8月22日(08:30—11:00,14:30—17:00)。
2.报名地点:剥隘镇人民政府一楼大厅民政窗口(联系人及电话:黄妮,14769274051)。
3.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需要提供户口本、身份证、毕业证复印件及个人简历。
(二)面试
由剥隘镇人民政府对报名应聘者进行面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由剥隘镇人民政府对报名应聘者开展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用工作全过程,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取消应聘资格。
(四)聘用
本次招聘的敬老院工作人员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合格后由剥隘镇人民政府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合同实行一年一签。试用期不合格的一律不予聘用。
五、工资待遇
签订劳动合同,管理人员月薪3600元、护理人员月薪3100元(含基本工资、护理补贴等)。合同期间,剥隘镇人民政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规定,缴纳应由单位缴纳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每年进行一次考核,合同期满后,根据考核情况确定是否续签。合同期间违反管理规定或不胜任工作的,按有关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同时,剥隘镇人民政府停止为其缴纳以上“五险”单位缴存部分。
六、纪律与监督
1.对违反纪律和弄虚作假的应聘人员,取消应聘资格。
2.招聘工作人员存在应当回避的情况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3.有违反招聘纪律,徇私舞弊行为的,依照相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4.自觉接受纪检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未尽事宜由剥隘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876-3025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