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双版纳州公安局环食药侦支队警务辅助人员招聘8人公告
西双版纳州公安局环食药侦支队警务辅助人员招聘8人公告
招警信息

招聘8人6个岗位

报名时间
2025/6/20 -2025/6/27

根据工作需要,西双版纳州公安局环食药侦支队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招聘原则★


按照“公平、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面向社会公开招考,择优聘用。


★招聘岗位★


在西双版纳州公安局环食药侦支队开展警务辅助工作,辅警不具有人民警察和公务员身份,不行使人民警察职权。本次共招聘8人,详见《西双版纳州公安局环食药侦支队辅警招聘岗位设置表》(附件1)。


★招聘条件★


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3.道德品行良好,遵纪守法;4.年龄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5.自愿从事公安辅警工作,责任心强,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7.西双版纳州户籍。


优先聘用条件


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烈士、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和警务辅助人员的配偶、子女,退役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救援人员,见义勇为人员等。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聘用


1.本人或家庭成员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2.本人或家庭成员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3.受过司法拘留、行政拘留的;4.因卖淫、嫖娼、赌博、吸毒等受过治安管理处罚的;5.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因严重违纪违规被辞退或解聘的;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7.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不得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招聘程序★


1.报名时间:2025年6月20日至2025年6月27日。2.报名方式: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请报名人员将填写完毕的《西双版纳州公安局环食药侦支队辅警招聘报名与资格审核表》《西双版纳州公安局环食药侦支队辅警招聘诚信承诺书》、照片电子版以及毕业证、身份证、户口簿、退伍证等原件证照扫描后打包发送至州公安局环食药侦支队邮箱:318643961@qq.com。


★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时间:另行通知。2.资格审查材料:(1)毕业证、身份证、户口簿、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A4纸各1份);(2)近期正面免冠1寸照片6张;(3)报名表1份。报考人员需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个人信息,因个人填写的信息和所附的相关证件材料有误或不完整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责任;对于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终止或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并按照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的规定予以处理。3.报名资格审核:工作人员根据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对照岗位需求进行审核,符合报考资格的人员进入考试测试。


★考试测试★


笔试


采取闭卷方式,满分100分,占综合成绩的50%。测试范围:时事政治、公安基础知识和写作,不发放学习资料。笔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


满分100分,占综合成绩的50%。采取“结构化”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逻辑思维能力、处理和解决问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按照《革命烈士褒扬条例》确定为革命烈士的配偶子女;因公牺牲的公安英模的配偶子女;因公牺牲军人和因公牺牲(死亡)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一至四级因公伤残人民警察的配偶子女的,在面试环节中可给予适当加分。


综合成绩的计算


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上述成绩中,笔试总成绩、面试总成绩通过计算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并按保留两位小数的计算结果带入综合成绩的计算表达式中;综合成绩通过计算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体能测评


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测评项目:男子:纵跳摸高、10米×4往返跑、1000米。女子:纵跳摸高、10米×4往返跑、800米。体能测评原则上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


★体检和考察★


考试测评结束后,根据招聘岗位考生考试综合成绩,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据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选。


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


考察


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的相关要求执行。


★聘用★


招聘相关信息在西双版纳警方(xsbn110)和汇智人和人力资源微信公众号上同时发布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由公安机关与应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建立劳动关系;对所反映问题影响聘用的不予聘用;对反映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


★其他说明及要求★


(一)本次招聘相关信息因查看其他渠道的错误信息造成报考失误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二)报考人员须确保通讯畅通,以便与其联系;因报考人员个人原因无法联系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三)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考试辅导培训。(四)在招聘及聘用过程中如发现不符合条件的人员,可随时终止或取消其参考资格和聘用资格,对违反考试纪律的相关人员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五)本次招聘工作由州公安局直属机关纪委全程监督,违反招聘工作纪律、弄虚作假的,一经核实,严肃处理。对违规情况进行举报的,举报人需提供自身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和具体的举报材料。如提供虚假身份信息或未提供相应举报材料的,不予受理。本公告由西双版纳州公安局环食药侦支队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后续补充。联系人及电话:普警官,139881684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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